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精神,开展教育交流活动,落实优质校帮扶新区校、薄弱校,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均衡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两校教师对口交流达成如下协议:
1、定期互访。每学期由双方组织人员互相访问,商讨阶段合作事宜、总结合作经验、制定并完善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2、名师“手拉手”。确定两校学校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师建立“手拉手”关系。手拉手教师不定期开展互相听课、公开课教学、教研等交流活动。
3、互动教研。积极开展两校之间的教师互动式教研活动。立足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共同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优化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优化教学评价,促进两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4、选派校行政人员交流管理经验,通过互相的参与式管理实践,共同提高各自的管理水平。组织学校优秀教师进行理念宣传及学术讲座。
5、信息共享。将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些最新信息相互及时传递给对方,并通过网络等手段开展沙龙式的交流与探讨。
6。学生互访。在条件适宜时搭建平台,进行两校学生的交流联谊活动,如体育、艺术活动等比赛,增进沟通了解,开阔学生视野。
未尽事宜及具体执行条款在双方进一步协商基础上补充签定相关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公章)
代表(签字)
学校:(公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