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一九××年×月××日第二十一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了搞好鲜奶收购和供应工作,实行产、供、销一条鞭的办法进行管理。现将市糖业烟酒公司经营的鲜奶业务,全部移交给市牛奶公司。具体交接事宜,经双方协商,特作如下规定:
一、市糖业烟酒公司鲜奶科所有鲜奶经营历史资料和在编人员、,予一九××年×月×日前,全部移交给市牛奶公司。
二、随着业务的移交,由市糖业烟酒公司调给市牛奶公司一名副经理级的干部。其人选听从市有关领导部门决定。
三、市鲜奶购销站,也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全部移交给市牛奶公司领导。
1、市鲜奶购销站的在册人员(包括干部和正式职工),在一九××年×月×日前,全部移交给市牛奶公司。
2、鲜奶站的全部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物料用品、家俱用品、包装器材以及全部流动资金,在一九××年×月×日前,一并移交给市牛奶公司。
3、市鲜奶购销站的土建和设备超支,待全部完工,作出正式决算后,由市鲜奶购销站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市糖业烟酒公司在鲜奶购销站占用的化验室和仪器,在交接协议书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全部迁出。属于鲜奶站的化验人员和化验鲜奶的仪器,全部交给市牛奶公司。
5、各区鲜奶分拨站,随业务移交给牛奶公司。送奶员系社会代销员,不属移交范围,应随业务走。
6、关于会计决算日期,截至一九××年第×季度末止。
7、本协议签字前,有关鲜奶购销站的一切问题,仍由市糖业烟酒公司负责,签字后由市牛奶公司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十分,除交接双方和其主管部门各执一分外,其余报省、市领导机关备案。
五、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交接单位: 市糖业烟酒公司(印)
市牛奶公司(印)
监督部门: 市 商 业 局(印)
市 畜 牧 局(印)
一九××年×月×日
验 收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 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 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榄镇上沙头1号 陈世军
乙方(买方):黄骅港顺成海运有限公司
兹有甲方与乙方成海运有限公司根据双方在20xx年09月10日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规定,现在已经具备了合同中约定的交船条件,甲乙双方定于月日在舟山港锚泊地进行“科江2”轮交接并确认如下: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叁拾贰 万元人民币的购船款及“科江2”轮船舶剩余燃油费及滑油费 零 元。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已于20xx年09月26日将“科江2”轮实船交付给乙方,乙方认可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接收。
三、自交付之日起,“科江2”所有权及经营权由此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与此同时,甲方不再承担该轮的费用、风险、法律责任等全部一切责任,乙方从此将承担该轮的全部一切责任、费用、风险。
四、本交接协议是20xx年09月10 日甲乙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移交人: (以下称“甲方”) 资产接收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促使甲方注入乙方的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移交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资产移交 1.移交资产概况。
本次移交资产仅限于甲方涉及增城市海伦堡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资产评估价值共计:250万元,其中:
(1)保教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453,423.00元; (2)其他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442,398.00元; (3)电脑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06,600.00 元 (4)空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29,960.00 元 (5)家电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8,000.00 元 (6)洗涤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80,000.00 元 (7)炊事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0,000.00 元 (8)其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39,700.00 元 (9)滑梯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44,500.00 元 (10)汽车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85,419.00 元 (设备资产明细参见附件1) 2.资产移交方式与步骤。
本次移交资产以实地清点方式移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到达现场,甲方设备移交人员为陈美琳,乙方接收设备人员为王德辉;
(2)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备齐移交资产的档案,并按评估基准日状态要求配齐相关配置;
(3)在满足前款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设备移交人员就资产评估范围内各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验、试车测试、验证设备实际状况。
(4)现场勘验检测合格的,乙方对该设备进行实物验收,甲乙双方签订该台设备,为移交手续的有效凭证;
(5)现场勘验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记录资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查验合格设备交接后,汇总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
(6)经现场勘验检测合格的设备,由乙方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重新对设备进行编号,同时按各台各号设备完成接收相关的合同、技术协议、光盘及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资料;
(7)资产移交完成后,乙方财务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验收清单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财务账务处理。
(8)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 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20xx年3月28日止作为资产移交期。
4. 甲方承诺在资产移交期内完成该移交资产有关权属的变更(包括车辆过户、保单等)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5. 资产移交期结束次日为资产移交完成日。自该日起,乙方即成为该移交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移交资产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包括甲方于
该移交资产所列明的应付款和应收款,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6.自资产移交完成日起,乙方将完全有权接管该部分移交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条 其他约定
1. 若甲方已经为移交资产购买了保险(任何种类),并且该等保险在成交日仍然有效,则甲方应于资产移交完成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该等保险的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当发生针对移交资产或乙方,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移交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承诺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移交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移交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资产验收明细清单
移交方: 接收方:
年月 日
甲方:xxxx
乙方:xxxx
业主:xxxx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保修、看管责任,就以下工程项目的移交、接收事宜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内容执行。
一、工程名称:xx年xx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提升工程【大龙湖环路】
二、工程内容:已完成及通过业主验收的40cm碎砖铺筑,乙方将碎砖作为临时道路使用
三、交接使用时间: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8月1日
四、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工程范围、质量等符合业主的要求,保证所移交的工程项目真实、准确,除二标段(N535641.043,E238212.615)至(N536032.330,E240233.417)未施工,三标段(N534323.288,E243841.708)至(N541173.364,E248732.190)未压实。
五、乙方责任:
乙方应对涉及移交、接收的工程项目内容有必要、充分的了解,乙方认可甲方移交的工作内容,乙方承诺负责所接收范围的管理、维护工作。
乙方交还甲方时需根据所测标高进行恢复,乙方将碎砖作为临时道路地段,需将道路上的浮土、垃圾清理完成,如局部有弹簧等现象,需进行换填处理,保证路基的稳定且最终需通过业主的验收确保甲方顺利进入下道工序,未使用地段除外。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或不愿意修复由业主方按我方进行修复施工的费用结算。
六、自移交完成之日起,由乙方自行承担移交项目的看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第三方行为等,造成本协议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本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业主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业主(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移交方(以下简称甲方):南郑县汉山镇人民政府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南郑县住建局
鉴于住建局下属单位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将位于汉山路原县环卫站办公场所全部整体移交给住建局下属单位南郑县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使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办公场所位于汉山路以北,建设巷以东,县建筑设计院和县物价局以西,土地面积㎡,二层办公楼一栋,计16间,建筑面积㎡,车库四间,建筑面积248㎡,小房5间,建筑面积 ㎡,整体移交给住建局局属单位市政处使用和管理(具体方位附图)。
二、甲方应在移交前腾空、清理办公室及院内人员和物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三、甲方应督促原环卫站缴清其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服务费。
四、乙方接收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改造、粉饰、装修。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交县国资局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