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出资协议书

莉落

  甲方:XX

  乙方:XX

  依据兼并重组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甲、乙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xx销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出资各方名称:

  甲方: ,住所地:

  乙方: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二条二号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洗选、深加工等,具体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 公司出资约定:公司筹建及成立前,出资各方按所占股比投入筹建期所需资金。如某一方未按所占股比投入筹建期所需资金,其同意并承诺另一方或多方股东垫付的资金,并按所应承担的资金额,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相应利息支付给垫资方。垫付最长期限为3个月,如不能按期归还本息,按双方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比。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 万元。

  出资各方按所占股比以货币一次性出资。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 % 。

  公司注册成立后,实物资产转增资本。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经工商局变更。

  第七条 为保证公司工程建设的进度,出资各方亦应按股比注入建设资金。如某一出资方未按股比出资,具体办法比照本协议第五条(筹建期费用垫付)执行。

  第八条 公司成立后,按资金的实际需求进行增资时,出资各方严格执行《公司法》,保证按股比投入。如未能如期投入,按双方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比。

  第九条 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指定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办理工商登记事宜。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出资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案之用。

  甲方(盖章): 出资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