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东风牌货车。车牌号为: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0元。
三、租赁费用:¥5500元/月(大写:伍仟伍佰元每月)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____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50%.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年审费用1000.00元内由承租方负责,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将油加满交承租方,承租方归还出租方时需将油加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车辆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限为两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两年内,甲方不承担任何与租赁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租赁期内还清约定车辆贷款,无论乙方还贷是否顺延,如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租金从租赁期满算起,每月∕台的租金为 (根据当年省内15立车市场行情双方协商)。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臵税缴纳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3、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司机由乙方选派,甲方与乙方选派的司机之间不存在隶属、雇佣或劳动合约关系。
4、车辆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并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驾驶租赁车辆;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前的状态,外观、随车工具等应完好有效。
5、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六、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因违约产生纠纷须经司法部门解决的到当地司法机关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湖南华达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杨锋钢(身份证号: )
余正清(身份证号: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公司及整体固定资产进行商业活动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将现有在经营的湖南华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 ,业务范围为生产、仓储、销售矿粉及硅粉)整体转租给乙方。
2、乙方在甲方所在公司厂区内另行自建粉煤灰仓储库用于经营。
二、租期、租金的计算及支付:
1、租赁期限为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
2、乙方前四年按108万/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为自进场之日起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后每年按上年租金的6%-8%上涨租金,具体幅度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自转租之日起进行投资盈利活动,具体方式为甲方只投入100万资金,乙方承诺每年按30%收益支付给甲方,投资回报年限初始设定为4年,4年后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有权承接乙方所有仓储中转及生产粉料的运输业务,但必须另行签订合同并按乙方的管理方式运作,否则乙方有权签约其它运输车队。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督促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正常经营。如出现相关职能部门查出乙方有违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终止本租赁协议。
四、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在已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无偿使用甲方公司场地内所有生产设备,生活设施及房屋建筑并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调整及改造,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在甲方公司场地新建仓储库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
3、在乙方自主经营期间,如遇其它收购邀约,甲方必须优先考虑与乙方进行洽谈收购事宜。如双方就收购案达不成一致,则甲方按照乙方另行投资固定资产金额的双倍向乙方予以补偿并中止本协议。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出示真实的不少于20年使用权的厂区土地权证或租赁合同。
2、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之日起将场地内所有地面材料清理完毕,并自行安排安置原厂职工的就业问题。
3、甲方将原有经营业务,含矿粉、硅粉业务无条件转交给乙方接手经营。属于原有甲方的应收、应付款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诺不因此给乙方带来债权、债务的纠纷。
4、甲方必须在乙方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全面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村民及职能部门的关系,属于遗留问题的费用由甲方支出。租约开始后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税金、电费、水费及其它关系协调费用。
5、甲方保证转租给乙方时的电力、自来水等正常供应及原有设备正常运行。
6、甲方必须中止可能与乙方经营产生交叉的财务帐号。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常经营,如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中止协议。
2、乙方在租赁甲方厂区设备进行生产活动时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如有损坏或损伤乙方需自行维修并弥补。
3、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及甲方的投资收益,否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收回投资本金。
七、征收或拆迁:
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遭遇征收或拆迁,则:
1、自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五年内,属于乙方新投入的仓储库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拆迁所得完全归乙方所有,其余原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2、自本协议签订执行之日起五年后征收或拆迁,且征收赔付金额大于乙方新投入的仓储库及其附属设施的,则超额部分归甲方所有。
3、本租赁协议到期(即20xx年8月14日)后,如遇征收或拆迁,则场地内所有设施的征收或拆迁款归甲方所有。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 座车 辆,载人数为 人。
二、 出车时间(具体见附件《湖北武当太极湖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用车确认单》)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路线接送员工上、下班。甲方必须按上车时间及地点上车,不得拖延,乙方按照甲方包车时间准时发车。具体时间、地点、路线以确认单为准。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三、 费用及结算
1、按照双方约定的路线实际路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核算报价,交由甲方确认,每月结算一次。
2、次月十日前乙方凭正规发票向甲方办理结算事务,结算上月费用。具体费用以确认单为准,详情见确认单备注栏。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负责统一按照双方约定运行线路合理调度车辆。确保甲方要求合理调度,安排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2、如甲方提前终止包车,需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结清款项方可执行;若需延长包车,需经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甲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5、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在途中更换相应的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甲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甲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
7、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双方明确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10、乙方的车辆维修、保养、燃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1、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按时足额兑现。
1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逾期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开户名: 开户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有德龙货车一辆,愿意租给乙方使用,为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货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状况
甲方有德龙货车一辆,动力380马力,车高2。2米,宽2。8米,车身长15米。牵引车车牌豫N21611,挂车车牌豫NA722。车辆经营使用中,状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车辆租用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年租金三十七万元人民币。车辆租用费按月交纳,首付租金贰万元,以后的1至12个月的租赁期内,在每21号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叁万元人民币,共计三十万元。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如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国家强制执行不让流动车辆租赁除外。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贰万元的首付款。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司机、过路桥、修车保养(两万公里必须保养一次,后桥及后轮五十天内保养)等一切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对有关事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期间不影响本合约的执行。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的,承租方应对车辆进行修复或更新。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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