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欠甲方一笔货款尚未偿还,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___市人民法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发出案号为(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开庭传票。
为维护双方良好贸易关系,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和解方式终结本案,现双方就相关权利义务内容约定如下:
一、权益确认
________1、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共计: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该笔数额为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总和,即甲方对乙方所拥有的全部债权,甲乙双方对该数额均无异议。
________2、本案诉讼费用在撤诉完成,明确诉讼费数额后由____方承担。
二、还款方案
考虑到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甲方同意乙方采用以下方式偿还本协议款项:
1、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上述还款中,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款前向乙方提供相应数额发票。
三、撤诉及同类交易
1、乙方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偿还第一笔协议款项,收到款项后________日内,甲方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2、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商业往来可继续进行。
四、法律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就本协议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延迟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未按照约定撤回起诉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协议款项,并不放弃所有答辩及起诉权益。
五、其他
1、双方明确,本协议所有内容为双方和解状态下协商签订,不作为案号为(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案件庭审证据直接适用。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3、本协议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赔偿义务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赔偿权利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鉴于:
因广告牌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上可能由设计人、施工人以及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赔付的责任已经包含广告牌所有人及管理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故甲方积极履行赔付义务后,将不涉及相关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__年10月18日20时许,乙方步行途经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桥东南曦大厦c座门口时,因遭遇大风天气,被置于楼顶的由甲方制作安装并维护的广告牌砸伤(具体伤情以医院诊断报告为准)。乙方受伤后,甲方积极履行救助义务,立即将乙方送至北京天坛医院及积水潭医院住院治疗。前期甲方已积极支付乙方住院治疗等费用如下:1、住院费:65018。64元(住院发票);2、10月19日付医杂费:4000元(签收);3、11月7日付医杂费:2500元(__×签收);4、11月23日付医杂费:4000元(签收);5、12月2日付医杂费:7000元(签收);7、10月26日——11月16日付护工费、饭费合计1990元(医院收据)。以上合计:人民币84508。64元(上述费用已涵盖上述费用已涵盖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__年11月19日病情稳定后出院。现甲乙双方就赔偿相关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由甲方按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确定乙方八级伤残规定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赔偿。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一次性处理该事件。甲方同意在支付乙方前期费用的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乙方人身损害赔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用、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壹拾伍万圆(¥:15万元)人民币。
三、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其在就医期间发生的所有原始单据、鉴定意见书及相关材料。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将前述赔偿款项打入乙方提供卡号的银行卡内,乙方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为乙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条。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在实际收到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款后,乙方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无权再向甲方及相关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在实际收到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款后,乙方同意不再以本协议第二条项下所列费用项目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相关方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民事赔偿或其他补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不再追究甲方以及相关方的任何其他法律责任。
七、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赔偿款壹拾伍万圆人民币后,甲方以及相关方与乙方有关该事件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终结。
八、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并且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委托代理人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甲方和乙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由江阴市人民法院西石桥法庭受理,案号为(20xx)澄商民初字第000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案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乙方承诺:20xx 年 06 月 30 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款项本金100万元。
2、甲方承诺放弃诉讼中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x元,减半收取元,由x方负担。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之内解除查封,合同自解除查封之日起正式生效。
5、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之后,甲乙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法律纠纷。
6、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 。
被执行人(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与乙方为 纠纷一案,经 法院 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同信守,决不反悔。
一、 法院 号民事判决判决: 。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XXX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X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申请人: (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 (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 (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 纠纷一案,业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号判决书判令: 。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 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丙三方约定:
三、履行和解协议的担保
四、其他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