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车的服务协议书
购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购买车辆提供全程的按揭贷款上户等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将为甲方选定车型为:长安欧偌1.3L幸福型《手动》
第二条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车辆选购、银行按揭贷款的全部流程、提车、验车、上户、挂牌等全部的服务。
第三条 甲方需配合乙方、车行、银行完成全部的手续资料和一切的.应办事宜。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购车服务费为汽车销售总结金额的百分之(10%),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就需缴纳订金5000元整(五千元元整)
第五条 甲方付订金后,乙方在第一时间就开始着手办理购车事宜。如最终服务结果没有达成,乙方将无条件全额退还订金5000元整。(出资料费以外)
第六条 如果中途因为甲方的原因终止购车,或者服务失效,乙方将不承担退款义务。
第七条 甲方提车上牌后,服务结束。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购车方(甲方): 售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