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330401
甲方: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分局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省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专人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立一名负责人配合、指导乙方专人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1)行政许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发放等工作
(2)网站备案:负责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中所有安徽主体的域名备案信息的审核等工作。
(3)数据核查:负责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中,属于安徽的备案信息的数据核查等工作。
(4)IP地址更新:负责组织安徽各电信企业按时完成IP地址使用、分配情况的报备更新等工作。
(5)咨询受理:负责解答用户对许可证的申请、网站域名备案等疑问。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工作。
(2)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宜。
(3)及时完整地向甲方报送有关材料。
(4)主动积极维护甲方形象。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办公地点,以及工作中必备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2)乙方为了更好的工作,甲方会安排乙方参加必要的培训学习。
第五条:委托费用
(1)甲方每年需支付乙方必要的资金作为服务的费用。
(2)上述费用不包括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出授权范围的;
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形象受损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的;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
(3)本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O 年 月 日 二O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河南WQER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内容:
1委托评估目的:
2被评估资产范围:
3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4评估预定完成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 个有效工作日止完成评估工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给予充分合作。在乙方评估开始前,甲方应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输入计算机,做到账表金额相符、表实数量相符。向乙方全面完整地介绍资产状况和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4.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在本协议签订时预付 元,取得评估报告时结清全部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另由甲方据实负担。
若因甲方原因中途停顿或委托撤销时,除已收取的`评估费不在退回外,乙方可就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向甲方收取费用。
5.按委托目的和约定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准则的要求,针对甲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标志为评估报告书标定时间。
2.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3.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仅由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在报告确定范围内使用。
2.若资产评估报告可由规定的审查机关在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审查确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如约完成评估报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全部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未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未派专业人员配合工作或配合不力、未及时足额结清评估费用等)致使乙方未能如约完成评估报告,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评估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河南SDF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DDFG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08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1SDFG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省(单位名称)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澳大利亚组织实施"小城镇园林建设管理"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题目、时间及人数:
1、题目:
2、培训团_____月_____日抵达澳大利亚,_____月_____日回国,在澳时间共_____天。
3、培训团共_____人(_____男,_____女)。
二、培训目的:
学习澳大利亚小城镇及其园林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培训团成员专业和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按原甲方提出要求为准。
四、培训方式:专家讲课、实地考察、与当地有关企业或政府机构交流。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培训团人员的组织工作,提供人员名单;
2)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3)提出培训要求,负责支付乙方为完成培训任务而共同商定的费用;
4)负责培训期间团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集体活动、自由活动、住房、用餐等;
5)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出国培训规定的要求。
2、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签发邀请信。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及日程安排。
3)负责组织聘请合格教师、翻译,安排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考察、交流等活动。
4)负责培训团吃、住、行等接待安排工作。
5)提供的住宿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6)保证活动用车。
7)不得将培训团组转手给其它机构和团体接待。
六、费用:
按原报价,甲方支付乙方每人_____澳元+_____美元,甲方实付乙方_____澳元+_____美元/人。因出现_____单间,甲方另付乙方房差_____美元/间.天×_____间×_____天=_____美元。国际旅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负责将甲方所付费用用于支付培训团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培训、住宿、交通、考察、杂费、小费、平安保险费用及消费税。
以下费用由团员个人负担:电话费、收费电视费、洗衣费、房间酒水食品及集体活动以外产生的个人费用。
七、付款方式:
付款币种为澳元和美元,甲方抵澳时交付,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其要求出具费用收据。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签署后,如发生变更,双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甲方:____省(单位名称) 乙方: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网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远程终端交易和互联网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系统委托期货买卖业务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出于自愿申请使用_________网上期货交易系统,乙方阅读理解并已签署了本公司的《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交易软件及其它安装、操作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适当的指导。
第三条 乙方安装好甲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后,必须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户登录,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终端上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建议乙方经常、不定期地变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损失。
第四条 乙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进行期货交易,输入客户码和交易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交易。乙方的客户码和交易密码是甲方验证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签,乙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凡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对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网上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的交易正常进行,在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下单方式。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网上交易的所有规则,凡因违反甲方上述规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网上交易软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软件及文档资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拷贝,保证除用于网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证不做影响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网上交易。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和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停电、系统故障和通讯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1.如遇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国家证监会出台的政策或规定相抵触而无法继续履行此协议内容。
2.公司网上主站或服务器受到严重攻击而陷入瘫痪,无法进行期货交易时。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名称(甲方): 法 人 代 表: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高校名称(乙方): 法 人 代 表 :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年 月 日
甲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存放机构。 乙方高校为人事代理人员所聘高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
第一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委托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受托承接组织甲方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 老师为甲方人事代理机构人员,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要求,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根据乙方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按质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2.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按标准向乙方缴纳评审费用;
3.甲方代理机构人员须对所有提交给乙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其他事项。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须按委托期限按时完成委托内容所规定的任务;
2.乙方须对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3.乙方有向委托方报告评审结果的义务;
4.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其他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通过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如出现某一方违约情况,按签订的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妥善处理。
甲方人事代理机构(签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