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协议书

马振华

  消防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及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负责办公区与三个家属区消防器材不丢失,若使用后立即报后勤服务部及时更换。

  3.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5.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6.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7.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8. 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按排人员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初级火灾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上报后勤服务部消防专责。

  9、值班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部件损坏时立即上报后勤服务部。

  10. 其它作为家属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消防安全协议书1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消防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甲方实施安全防范制度并保证乙方在内施工中的安全,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施工期间单元及相关区域为乙方的安全责任区域,并确定为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职务为;身份证号码为;紧急联系电话为,施工时乙方要确保该区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安全。

  2、乙方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按二次装修工程消防申报程序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将公安消防机构的批准文件及装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内施工。

  3、乙方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内容,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负责组织所属员工进行治安、防火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所有安全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用人规定,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件。

  5、乙方人员因施工进入,必须佩戴证件,随时接受物业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按指定路线行走。不得私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本工程以外区域,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违章作业并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查验。无证件人员,甲方有权谢绝其进入大厦。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时,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并执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的《出门许可证》方可出入,无签字的不予放行。滥用“出门许可证”偷运财物的作偷窃行为处理。

  7、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施工区域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每超过50平米,再增加配置灭火器一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内,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乙方在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电气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要向物业服务中心申办“动火证许可表”并制定安全措施,不准无证动火。

  10、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应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乙方不准在施工现场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离场时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携离。

  1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防物体从高空坠落,以免伤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及分包单位遵守所有管理规定,如乙方所属员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为及操守违反相关规定,乙方须负责并赔偿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工程竣工时应有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权按照实际需要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装饰装修工作是否按规定及经审批的图纸进行。

  15、本协议作为《装修手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20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

  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