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和在公正、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如下:
一、保管内容
本合同所含模具的型号、数量及明细如下:
二、保管约定
1、现甲方提供完整的塑胶生产模具,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订单要求加工产品给甲方,其产品数量、质量、价格等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2、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如损坏、遗弃、丢失等乙方将无条件照价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复制或仿制该系列模具、不得将所保管的甲方模具给自己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生产、转售所产生的总值之十倍的违约金。
4、乙方在接收甲方模具的时候需要指定专人对模具进行验收,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等安全性处理,做好记录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上月的维护情况和当前模具状况。
5、乙方应承诺不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取消模具所带的任何标志和标记,并做好生产档案记录,以备查询。
6、在生产时,乙方应当对所保管的甲方模具进行出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甲方的订单产品要求,在接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量单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拥有对模具的处置权。甲方可随时取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否则,甲方有权自要求模具取回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将按模具总费用的25%进行罚款,由甲方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货款不够抵扣时,将另行赔偿。
8、模具在生产过程中,除正常磨损外,如乙方因组装不当、锈蚀或者包装等其他原因,造成模具的损坏,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归乙方承担。
三、保密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以口头、书面、出示、借用等方式转泄露给第三方,如有发生信息泄露,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管辖,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解释。
2、除非双方同意通过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双方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
5、凡涉及到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执,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书面协商的要求发出超过30天内不能够解决,则争执交由该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 签约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模具款交给乙方保管并用于生产。
序号:
模具名称:
单位:
数量:
模具规格:
模具制作费用:
二、保管期限:
自模具交接之日起,至甲方拿回模具或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三、保管细则条款:
1、甲方将该模具交给乙方保管期间,乙方只有接到甲方订单后方可按单生产,交予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使用该模具生产交予其它客户,否则,每生产一次罚款拾万元人民币。
2、该模具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模具转让、转租、复制交予第三者生产或作为其它任何之使用。如有上述情况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费用。
3、乙方自接管模具之日起,须负责模具的一切免费保管及维护责任。
4、该模具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立即把完好无损的模具交与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包括多余存货要求甲方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接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若双方交接签字者离职,本协议书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