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债务的协议书三篇

莉落

债务的协议书 篇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债务清偿协议书

  协议双方:

  债权人(以下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在 年 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 万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 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 型号 数量 所有权证明及编号 评估价值

  二、本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 管理部门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物办理了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财物过户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解除。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财物所有权过户不成,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 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 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

债务的协议书 篇2

  甲方:黄*联系电话:12**

  住址:

  乙方:唐* 联系电话:***

  住址:***市书院路***号。

  鉴于:

  1、20xx年8月8日,甲、乙双方合伙投资于长沙县株易路口***名义开办了“金三角特色餐厅”。(以下简称餐厅)

  2、经营期间,由甲方全面负责对餐厅进行直接经营管理。

  3、甲、乙双方同意将餐厅进行清算,并拟将该餐厅转让给第三人(下称受让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就餐厅清算及转让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条件

  甲、乙双方商定,餐厅转让的底价为人民币五十万元。如有受让人愿在底价以上(含底价)一次性付款受让该餐厅,双方同意配合受让人办理餐厅转让及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条清算费用及分配原则

  1、在对餐厅进行清算过程中花费的费用由餐厅承担。

  2、乙方从受让方支付的转让款中分得现金18万元,其余款项在清算后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清算步骤

  1、由甲、乙双方清理餐厅债权债务,并对债务进行妥善处理;

  2、双方共同寻找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订《餐厅转让合同》;

  3、将餐厅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至受让人名下或进行注销,结束清算。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原有债务的处理

  乙方因投资餐厅需要向甲方所借的万元债务,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即视为已经偿还,原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借条自签订本协议后即时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餐厅债务的处理

  1、 甲方应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务进行清理,并出具债务清单(内容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种类、数额等),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 从餐厅转让费中直接将债务清偿;

  B、得到债权人同意后,由甲乙双方及债权人签订三方协议,三方约定债务由甲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2、 债务清单上未列明的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转让款的监管及使用

  1、 餐厅转让所得款项应当支付至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的帐户或双方共同选定的第三人,且该笔款项只有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章书面通知方能支配。

  2、 甲、乙双方同意在受让方支付餐厅受让款后三日之内,将其中的18万元优先给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有拟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一条的条件受让餐厅,一方不同意的,即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向

  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如因甲方未在债务清单上列明的债务导致债权人向乙方追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乙方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该债务数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收到18万元,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保底价的变更

  如在本协议签订后60天内,无人按本协议第一条的条件受让餐厅的,双方同意对保底价下调10%;如再过60天仍无人受让的,在当时的保底价再下调10%,以此类推,但最低保底价不能低于30万元。

  第九条如双方需变更协议应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20xx年月日

  签署地点:

债务的协议书 篇3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 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 年 月 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 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 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 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 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 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书(四)借款合同(五)担保合同( 年 字第 号)

  (六)

  债务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贷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债务转移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