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迈乐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回收网)(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手机“以旧换新”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中国移动梧州市自营厅“数码产品以旧换新”项目的'合作商,乙方属于“以旧换新”项目的唯一数码产品回收服务提供商。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回收、推广、管理及其他规范内服务,甲方给予一定的资源、方案、宣传指导与援助。
2、力度支持:甲方给予每台新机售价10%的利润补贴客户的支持(客户拿着乐回收回执单到移动柜台办理“旧机换新机”事项,享受10%的返还补贴)。
3、硬件支持:甲方提供柜台、触摸屏显示器(可联网)、电脑、KT板、帐篷等乙方需要的经营物资。
4、合作推广:①甲方负责线下“旧机换新机”的推广、设计、制作等宣传机会;乙方配合宣传,提供相关的资料;②乙方免费负责线上广告设计、免费提供技术人员在乐回收网站、微博、微信、腾讯、网易、中关村等媒体做软文推广;③甲方负责支付第三方广告费用。
5、、风险控制:乙方不得收售任何非法所得的货品,因回收非法所得物品造成一切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款项结算
1、“旧机换新机”差额结算,乙方在每个自然月15号与甲方进行结算,若遇上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则顺延至本月其他工作日进行结算。
2、结算凭证:通过乙方人员开具的“乐回收物品回执单”第二联凭证进行结算。票据凭证,乙方不提供各类税费支付。
3、结算单位名称:
1)代理商XX
2)代理商XX
3)代理商XX
4)代理商XX
5)代理商XX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涉及到的企业秘密,甲乙双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和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及信息,由泄密而引起的损失由泄密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方面的证明。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需要终止协议履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未提前通知即无故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造成违约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条款。本协议如与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有不同或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中条款为准。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签章: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