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职员因工作外出办事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职员安全意识、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安全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提供乙方完成工作所需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制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定期举办安全学习培训,做好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甲方举办的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他人伤害)
3、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做好求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4、外出工作期间,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线、地点出行。未经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改变出差路线、目的地或外出游玩、探亲等活动。
5、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时,严格按甲方要求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和非客运车辆。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意外的发生。
7、外出住宿时,遵守宾馆、酒店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8、外出工作期间应举止文明,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认真了解并尊重当地的乡俗民风,避免与客户、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9、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对健康有害的食物、饮料,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止。
2、协议签订范围:凡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包括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签订本协议。
3、一方未按此约定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为了提高学习部各成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各成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各成员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负责人与各成员双方的责任,保护各成员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学习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学习部各成员和负责人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由乙方带队外出旅游取于自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出游安全协议书出游安全协议书。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两负责人各一份,甲方(学习部外出成员代表)一分。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也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学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外出参加专业考试或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对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高二年级学生外出考试的实际,特签订学生外出考试、培训安全协议书:
1、考试期间由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考试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学生外出期间必须服从领队老师的安排,同乘车、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动者,后果自负。
3、外出考试期间学生个人与外界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老师只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责任。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与学校无关,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外出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与陌生人交往,主动辨别对方真伪;购物不贪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6、考试或培训学习完毕后,学生应该及时返回学校,擅自在外滞留,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结束考试、培训回校。
甲方(学校) 盖章: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