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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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方(出让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转让公司)是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基于其掌握的 技术针对 项目投资注册的全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营期限为 年。
鉴于,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占 %股权的转让公司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转让公司。
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转让公司名称为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无形资产占 %),评估价值 万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员工安置 人,涉及银行债权 万元,住所地: ,经营范围:
二、员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员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并由乙方接收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四、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本合同转让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五、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 %转让价款(包括20%定金,适用定金规则)。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 %转让价款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 %转让价款。
六、产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一月内办理相关产权交割手续。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乙方承担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的补偿;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 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 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 份;产权交易机构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
住所地:沙河小区华南A栋2-3-4和A栋2-3-3
法定代表人:杨**
乙方(受让方):彭**
法定代表人:彭**
鉴于,遵义市龙门助学中心(以下简称转让学校)是由甲方于 20** 年6月28日杨成陆投资创办的中小学课外培训结构。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转让学校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转让学校。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学校的基本情况:
转让学校名称﹕遵义市龙门助学中心
评估价值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
所在地﹕沙河小区华南A栋2-3-4
经营范围﹕高中、初中、小学各科辅导,包含各年级一对一辅导及晚自习
学校设备﹕
一、课桌椅40套
二、办公桌5套
三、打印机2台
四、黑板7张
五、饮水机1台
六、四路监控设备一套(包含录像机和摄像头)
七、办公用品全套
八、各年级各科辅导教材
九、办公档案柜2个
十、电话机两部
十一、办公电脑一台(清华同方)
其他小东西若干
二、债权、债务处理**经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三、学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五万元整,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价款。
五、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转让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退回转让费。
2、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共3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1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