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o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男方: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民族:族,现住址: ,联系方式: 。
女方: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民族:族,现住址: ,联系方式: 。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探望问题
1、子女 由 方抚养, 方每月需支付抚养费元,一直到孩子大学毕业。
2、 方于每月日之前将抚养费支付至下列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3、 方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每个双休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 方。
二、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拥有位于 的共同房产一套,经双方协商,此处房产以后归 所有, 折价补偿 人民币元。产权人变更手续自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办理, 协助 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 负责。
2、夫妻双方共有车牌号为的 车一辆,经双方协商, 车以后归 所有, 折价补偿 人民币元。
3、夫妻双方名下共有存款合计 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其中 元存款归男方所有,其中 元存款归女方所有。
三、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任何一方如对外享有债权的,由该方独自享有。
2、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该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的约定经男女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此前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结婚。
2、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日期:日期: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xx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二xx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甲方:胡,男,一九xx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xx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xx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二○xx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