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转让协议书

莉落

  门市转让协议书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门市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全部交清。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整(¥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环江县劳动部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门市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门市(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月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

  门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门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设备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间房租费共计人民币 )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门市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其它补充内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