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协议书三篇

李盛

委托协议书 篇1

  委托人(甲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由于家长事物繁忙和就读学校距离远等原因,家长不能亲自接送学生上学,特委托 接送学生 上学完成学业,经协商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1、从此委托书签定之日起乙方负责接送本学生上学和放学,行使监护人的权利,负责学生的安全,全权处理有关学生的一切事宜。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学生,如果不按时接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按学校的规章制度使用《学生接送卡》与班主任进行本学生的接交。保管好《学生接送卡》,不得丢失和损坏,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不得酒后接送学生。

  5、乙方要使用合法车辆接送学生,不得使用非法车辆、“病车”、证照不全的车辆接送学生。

  6、此委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学校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月 日失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行(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

  代管行(乙方):_____分行

  鷂___年__月__日,甲方与____(借款单位)就____项目签订了金额为____的借款合同。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该借款合同,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规范甲乙双方就甲方上述直贷贷款的委托代管行为,提高委托代管业务质量,根据《中国银行总行直贷项目委托代管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代管权限和代管义务),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供应贷款资金;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四条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三章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一、有无计划外工程或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

  二、借款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所购材料、设备是否工程所需,贷款和定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工程承包的协议、合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与内容是否一致;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十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条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的回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第十六条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十九条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第六章委托代管业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擅自超越代管权限致使贷款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有关经济损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资格等制裁措施。

  第八章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______分行(公章)

  有权签字人:

  _年__月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委托融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寻找投融资人,并协助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甲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具体说明乙方不得向意向投融资方公开的事项和提供的资料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自行与乙方推荐的融资方接触或协商,如融资实现后,视为乙方完成委托融资服务,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的.回答;

  3、甲方应如实提供融资项目的资料,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在内作出回复;

  5、甲方应积极配合与融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

  6、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投资方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并有权组织投资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4、乙方应精心挑选合适的投资方;

  6、乙方应与投资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答疑;

  7、乙方就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七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投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以下项目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协商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作为融资服务费。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融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乙方按甲方要求找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进行商谈;若甲方于投资方就该融资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则此阶段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额度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的费用作为融资服务的定金。若此次融资最终失败,则乙方退还甲方的此项费用。

  第二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后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此协议规定的服务费余款。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找到意向融资人后,甲方不将服务费用交付给乙方,自行与融资人完成融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并承担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