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模板汇总五篇

刘莉莉

承包协议书 篇1

  甲方:贵定县凯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贵定县新铺乡高枧平采石场承包给乙方开采及石料加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总则

  一、为了有效保护资源乙方不能对外销售毛石和狗头石。

  二、必需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对外销售过砂设备产品及碎石单价不能低于销售给甲方的单价。

  四、所涉及开采加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相关证照年审,规费缴纳、电费、土地租赁费、税费、安全风险金等)

  五、相关道路维修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承包工程概况

  六、工程项目:开采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总量及规格:根据市场需求拟定生产计划。规格:①碎石(4-8CM) ②狗头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过砂设备产品

  八、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单价:①碎石单价为35元/立方,②狗头石单价为25元/立方、③毛石单价为20元/立方、④过砂设备产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吨/立方计算)。

  九、记量及支付方式: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称量系统计量,其他以甲方过磅数为准;②压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项),以用料数量结合单价计算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十、承包管理费:合同签定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两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整)。十一、合同期限:自20xx 年 1月 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安全保证金:为确保生产安全,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整)。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十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买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二)贵定县凯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告知乙方用料情况便于乙方好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执行。

  三)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费用。

  四)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证金金额的两倍支付给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自己进行开采。十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可对外出售该石场的过砂设备产品。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及数量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主动解除该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或高枧平采石场等名义对外出具收据、欠据(条)等相关票据,其间因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及安监局批复的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开采;不得乱挖滥采。

  五)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石场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给每人购买不低于60万元的保险。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石场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还报公安机关处理,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乙方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款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九)合同期内,乙方因开采需征占土地时,应经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所需石料的'规格及数量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结合石料开采完善其基础设施(如水,电、交通安全设施等)。所配备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可拆卸和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水电除外),其余的不予破坏归甲方所有。十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数量有误造成损失的,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费及安全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

承包协议书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王鲍镇 村环境整治管理组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保洁员: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村 组

  为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搞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沟河保洁,道路管护、绿化养护等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劳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环境卫生承包合同。

  一、承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王鲍镇 村划定区域内“四位一体”环境整治工作

  2、承包内容: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处置、沟河保洁,农村公路管护、绿化养护工作。

  3、承包工作区域:

  (1)生活垃圾处置:

  (2)沟河保洁:

  (3)公路管护:

  (4)绿化养护: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要求

  乙方所从事的承包区域的工作,应当认真执行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环境整治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生活垃圾处置。做好卫生清扫、收集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指定收集房(或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做好垃圾收集房(或填埋场)的喷药和垃圾填埋场的覆土工作,严禁焚烧垃圾,确保填埋场四周环境整治。

  2、沟河保洁。清理沟河角及坡边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恶性水生植物和水中杂物,及时开通水中坝头坝梗,清除未经批准影响水系畅通的网簖。

  3、农村公路管护,负责区域内的做到路基无沉陷、路面平整无坑槽、路肩草坪无杂草、边坡坚固无冲沟、排水畅通无积水、路树种植无缺株、构造完好无隐患、沿线设施无盲区、安全畅通无险段,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

  4、绿化养护工作,搞好责任区域绿化的防病虫、防倒伏、防冻害、防焚毁、防盗伐等日常养护工作,做到成活率达到标准要求、树木整齐健壮。

  四、承包金额

  本劳务承包项目采取误工补贴+考核奖励方式实行劳务经费承包

  1、误工补贴。乙方因环境整治服务,影响其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甲方对乙方实行误工补贴办法兑现承包经费,标准为全年 元。

  2、质量考核奖,全年基础为 元,根据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管理中心核定本村以奖代补总额,按照对乙方工作质量的考核验收结果确定考核奖。

  3、保险补贴。甲方给予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全年合计为1200元,合同范本《环境卫生承包合同》。承包期内乙方在工作时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除由保险机构给予相应的补偿外,甲方不承担乙方人身意外伤害相关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除乙方投保的保险机构按投保约定给予养老、医保待遇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养老、医保等福利待遇。

  五、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责任及工作

  1、为乙方开展工作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为乙方提供保洁工具、杀虫灭蚊药剂,发放反光黄马夹和跑鞋等物品;

  3、甲方负责对乙方保洁区域的划定,实施对乙方保洁工作的指导、日常管理、并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为镇环境整治管理中心打卡代发乙方的误工补贴和工作质量考核奖提供基本依据和必要的手续。

  (二)乙方责任及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质量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文明工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群众纪律和职业道德,无故损害集体和群众财物的责任自负。

  3、自觉做好工作现场管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规范进行工作。

  六、检查验收

  1、甲方以《王鲍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确定工作质量的依据: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检查考核情况;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及核查结果;在全镇组织的环境整治检查评比活动中,乙方的得分和在全镇中的排名位次;市有关单位的抽查结果。

  七、承包经费支付

  1、支付时间。

  (1)误工补贴。考虑到乙方日常生活所需,误工补贴折算为月均标准按季发放。

  (2)工作质量考核奖。逐月考核按季发放。

  (3)保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由甲方委托市服务联合会统一办理,保险费余额可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季随误工补贴发放。

  2、支付方式:误工补贴和工作质量考核奖委托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整治管理中心打卡代发。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费保险由甲方委托市服务联合会统一办理。乙方应当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八、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乙方在保洁工作时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得知乙方人身伤害事故后,帮助其做好理赔申报工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和调整。

  (二)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1、

  2、

  (四)双方就本合同的终止条件约定如下:

  1、

  2、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约定为1000元。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具体赔偿办法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环境整治管理中心。

  甲方(盖章):王鲍镇 村环境整治管理组 乙方:环境管护员(签字):

  组长(签字):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 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 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 教学 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应严格对乙方的教学资源保密,不得因己方原因再未征得乙方同意后泄露、出售、变造乙方的教学资料及 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三、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协助并使得甲方获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甲方在支付合作比例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 增加应付金额的 ,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女士)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承包协议书 篇4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协议书 篇5

  甲方(出租方):王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贾XX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于昌黎县大蒲河镇杨家营村村南,地块名为“贾家坟”,土地亩数为3亩,东临贾玉林承包地,西临贾志宏承包地,南临卜营村的土地,北临贾志广的承包地。

  二、租赁期限为10年,即自20xx年8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为止。

  三、该承包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1000元,一年一给付,给付时间为上打租,即于每年的8月9日前给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的用途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包括种植农林作物,进行畜牧养殖等。

  五、甲方允许乙方在该块土地上兴建进行农业经营等所必须的临时性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租期届满时,临时性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由乙方负责拆除并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则因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归甲方;如其它单位、组织、个人等因需使用该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须征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由种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须保证交地时水、电、路等畅通无阻,履行期内,如出现水、电、路等人为障碍,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有关机关、个人协调解决。

  九、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承包地以转包、转租等形式将承包经营权再流转给第三人,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赔偿。乙方无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如乙方在该承包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以及兴建临时设施、建筑须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则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