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聪,男
乙方:吴龙国,男
甲方王聪20xx年7月11日傍晚驾驶奇瑞QQ小型轿车行驶到马跑街处与乙方吴龙国相撞,乙方吴龙国受伤送至凤城市中心医院,经检查无大碍,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出院后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5000元整,订立本协议之日给付。
二、协议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本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系双方自愿商定,双方承诺,永不反悔,共同遵守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划押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20xx年7月18日
甲方:
乙方:
为彻底了结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20xx)厦民初字第 号案件,各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各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框架了结双方间的全部债权债务:
乙方分期向甲方清偿人民币 万元(¥ 00万元)款项;甲方应提供必要之协助义务,及时解除上述案件中对乙方及其它被告财产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以利于乙方筹措资金。
二、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安排如下: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当日向甲方支付 万元。
2、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 万元款项后 日内,解除对**经济特区船务有限公司名下在建工程及对乙方名下**市xx区 室房产的查封措施。
3、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时解除的前提下,乙方应在20xx年月 日前再向甲方支付 万元。
4、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前款所指 万元款项后 日内,解除对乙方名下开户行 账号 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5、乙方支付上述 万元款项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解除对乙方名下**市 室房产的查封措施。
6、在前款所指查封措施及时解除的前提下,除上述 万元款项外,乙方还应在20xx年 月 日前另行向甲方支付 万元款项。但是:
1)乙方迟于20xx年 月 日支付该笔 万元款项的,应自次日起以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 %的标准支付利息;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以 室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的,双方另行协商以房抵债事宜。
三、本协议第二条项下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或者双方以房抵债事宜办结后,上述案件项下双方再无未了事宜。
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甲方:(单位)
签约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前言:乙方在20xx年5月3日到甲方处从事普工工作。在20xx年5月17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其右眼受伤,现已医疗终结出院。现甲、乙双方在自愿、诚信和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乙方工伤事故及其相关的问题处理,达成如下的和解协议:
一、乙方单方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以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的民事权利。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在医院产生的医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等)由甲方支付的,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上述费用。乙方确认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有关后续的复诊费、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甲方已经全部付清乙方因该事故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护理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
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20xx元。
五、乙方同意甲方总共赔偿工伤待遇金(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正(¥50000元正),该款项于双方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的方式付给乙方,收款时应开具收据给甲方以资凭证。
六、甲方要求乙方作伤残鉴定,但乙方明确不愿意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七、乙方清楚可以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甲方:徐州 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 煤炭运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因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甲方指定债权受让人徐州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债权转让余款计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并支付乙方1万元(大写:壹万元)作为法院立案诉讼费损失,其他诉讼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不再主张。
3. 乙方承诺于20xx年1月20日向山东省 县人院申请撤回(20xx)微商字第 号乙方诉甲方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同时撤回对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后,就本次债权转让合同诉讼,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作者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市光明。)
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住XXXXX。
被执行人一(以下简称“乙方”):X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住XXXXXX。
被执行人二(以下简称“乙方”):X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住XXXXXX。
甲乙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张店区法院调解达成以下调解书:(20xx)鲁0303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20xx)鲁0303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以上两调解书生效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共同信守,绝不反悔。
一、以上两民事调解书一并处理,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XXX元(大写XXX元整),案结事了,甲方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分。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时当场付清,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同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将乙方从因本案而列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摘除。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法院执行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9月日20xx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