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销售协议书

李盛

减肥药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约定。

  二、销售区域约定。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或乙方直营网络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价格约定。

  1、甲方供给乙方瘦身减肥胶囊含税价元/盒,不含税价元/盒。燃脂减肥茶含税价元/盒,不含税价元/盒。

  2、乙方零售价不得低于:瘦身减肥胶囊元/盒。

  燃脂减肥茶元/盒。

  四、销售任务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销售任务见下表。

  2、乙方必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3、付款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须将所定货物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六、发货及运输。

  1、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天,将货物发出。

  2、甲乙双方同意以

  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确定由甲方决定。

  3、费用承担。甲方承担货物由甲方发至乙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到站用由乙方承担。

  4、提货验货:货物破损低于千分之三,为正常运输破损由乙方承担。破损超过千分之三,须凭运输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超过五日视为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货物所有权即从甲方转移到乙方,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

  6、乙方收到货物须通知甲方,若三日内未通知则视为货物正常。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若乙方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不规范或配合不利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相关条款,甲方须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4)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并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承诺的各种支持。

  (4)甲方调整价格时,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并对乙方的通知7日内未做书面答复,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义务

  (1)乙方应就甲方产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营销方案。

  (2)乙方应保证货物只限本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

  (3)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产品通路价格。

  (4)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品。

  九、市场保护

  为维护双方的市场利益不受侵害,甲乙双方就市场保护有关情况达成以下共识。

  1.甲方产品施行小批号管理.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一份上月的完整货物流向表。甲方业务人员根据乙方流向单,检查乙方终端的铺货情况.乙方应及时制止可能出现的.串货行为。

  2.市场串货的界定:乙方商业最低出货价(产品)元低于以上价格出货既视为恶意串货;乙方提供的商业流向单经证实为虚假流向单的既视为恶意串货;在非乙方协议区域不低于最低出货价销售产品视为非恶意。

  3.串货数量的证实:串货商业有效的流向单上销往非协议区域所有数量;被串货区提提供的盖有有效印章的进货单上的数量(此数量要求甲方业务员核实)。

  4.市场串货的处罚。

  5.甲方对被窜货区域的补偿:对于被串货的区域,补偿金额=零售价*串货数量。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以附件形式补充签订。

  十一、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确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