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料承包的协议书

王明刚

  施工资料承包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包位于 的 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 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7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计算,合同总价共¥1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常驻工地的资料员到工地开始工作后,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2、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3、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4、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5、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及伙食;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4、沟通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 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 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 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 元,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 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 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工作情况的监督;鉴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施工资料承包的协议书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营东街村民1、2住宅楼

  2、工程地点:鹿泉市寺家庄镇东营东街红旗大街西侧

  3、工程结构:剪力墙结构

  4、结构层数: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七层甲方承包的东营东街村民1、2住宅楼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安全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干的方式将东营东街村民1、2住宅楼工程技术资料、安全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并竣工备案。

  三、承包内容: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承包的分项工程为:土建主体工程、土建内外装饰工程、土建屋面工程、门窗栏杆工程、保温工程、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等资料,乙方负责最后的归总备案),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的传递与落实、回复。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检测实验(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管件、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水、电检查、主体结构实体强度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外墙拉拔检测、门窗保温节能检测以及砼外加剂实验),以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汇总整理,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四、承包单价:按本工程实际建筑面积 1.2 元/平方计算,上述承揽内容中。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五、付款方式:该工程无预付款。主体施工到五层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支付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以后主体每七层完工验收合格、经验收合格,支付资料同步完成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乙方资料款付至 %,安装工程施工到五层支付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安装工程价款的 %;以后安装工程每七层付一次支付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安装工程价款的 %,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由监理、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后乙方资料款付至 %,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后,乙方资料款付至 %,(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余下 %一年内无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办公所需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资料柜、订书机、、打印复印纸张、订书钉、壁纸刀、胶水、资料盒。

  2、提供乙方完整的设计图纸(一套)及设计变更资料。

  3、协助乙方收集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的出厂合格资料及相关手续。

  4、甲方协助乙方材料取样、试件的取样,试块的'制作、拆模与养护工作。

  七、乙方责任:

  1、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2、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3、资料软件有乙方承担。

  4、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完善资料的分类管理。

  5、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6、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7、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填写并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8、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9、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传达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10、遵守《安全文明规章处罚条例》。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分部工程(基础、主体、竣工及保温节能单项验收)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提交资料。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时工作不认真,导致资料存在问题、如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由于乙方资料工作滞后,影响甲方工作,并造成间接或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资料承包的协议书3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本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竣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操作层施工协议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数量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包括变更图纸、变更通知等)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按实际完成的、经甲方工程部和合同部书面复核认可的、乙方认可的数量为依据。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合同造价

  1、本合同实行总价承包,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2、合同总价:

  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人机具进场后5天内支付10%(扣除保证金2万元)

  春节前3天依照现场实际发生的工资单支付前期的人工工资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60%时可支付40%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30%

  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5%(并退还保证金)

  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第五条: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七条:税金

  本工程的所有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

  第八条:结算支付程序

  一、乙方应列出已完工程数量和必要的详细文字说明,完善签字手续后,提交甲方项目部,由项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核实。

  二、项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接到原始的结算资料后办理结算,并且要求乙方将结算数量予以确认,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结算。

  三、工程结算

  1、中间结算

  (1)乙方应及时办理与变更有关的原始资料的整理、签认工作。

  (2)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项目部经理应扣除乙方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款项,依据结算单支付剩余工程款。

  2、完工结算:

  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

  (2)该工程经业主验收合格;

  (3)已清理其属下所有劳务人员工资后;

  (4)已办理退场手续;

  具备以上条件后,甲乙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提供的结算单支付除保留金外的工程款。

  3、最终结算:

  由甲方财务部通知乙方办理有关保留金的支付手续。

  第九条:工程进度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积极组织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等进场,经甲方对进场人员、设备、仪器审查合格,双方签订确认书后合同生效,方可开工。

  2、乙方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积极组织本工程的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减少乙方合同工程量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将其清理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施工单位的进场费及赶工费)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在日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是指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完成工程量);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施工组织和进度的;

  (4)严重侵害甲方企业利益或损害甲方市场声誉的。

  第十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资料的报验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应按验收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交甲方检查并报验。

  三、工程质量应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要求,未能达到业主及甲方满意的工程,采取返工、返修或报废的方式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分项工程合格品率为100%;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品率:100%;

  重大质量责任事故0案次。

  第十一条:材料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有:主材及附材

  以上材料由甲方提供到甲方项目施工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自提。如材料浪费,项目部应对浪费材料进行评估,浪费材料由乙方承担,财务部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扣回。

  二、除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所需工具耗材乙方可自行采购,但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业主及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且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订确认书,由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三、乙方领料人员必须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且说明委托权限的专门人员,对非乙方法定代表人且没有办理书面授权委托或者委托权限不明的人员,甲方拒绝办理材料领用事宜。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二套,施工记录、试验、竣工资料表格格式各一份,项目技术部门提供施工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及时间向乙方移交工程施工区段。

  三、甲方委派刘国安为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有权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对乙方人员、机械设备、测量检测设备等进行统一调配。

  五、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领用计划及时供应材料。

  六、组织对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再验收。

  七、及时结算工程款。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委派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施工生产。

  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分包、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减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只有在取得现场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现场工程师,并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即应组织力量自费进行返工、返修。

  四、施工中若发生变更设计,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此类变更不影响乙方对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乙方应及时办理结算。

  六、乙方应承担其出入现场所需的专用或临时的一切通行费用,并有义务为在甲方其它合同区域施工的施工队伍提供施工便利。

  九、非甲方过失引起的(包括自然气候条件和建设单位的原因如征地等引起的误工、闲置损失等)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对甲方该工程项目负责到底。

  九、乙方负责各个工种的协调,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

  十一、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书面上报甲方予以认可,中途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人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净料清,施工场内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随时保证施工便道畅通无阻;施工期间,不合格材料不能堆放在施工现场。

  四、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一切责任。在施工及材料搬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岗位标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第十六条:费用的变更及索赔问题

  一、本项目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二、对由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认可并批复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

  1、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2、工程项目增加,甲方可以按同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单价予以结算。

  三、工程变更及索赔的原则是: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风险。各工序之间的衔接不得作为费用索赔的依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

  如协议不成进行诉讼,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它事宜

  一、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因乙方与地方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欠款等争议不及时处理,地方单位或个人持有效债务凭证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协助扣留款项的,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三、其它未定事宜发生后,双方根据协议精神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订确认书后生效,(协议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逐页小签),工程竣工、完工结算后自行终止。

  五、合同内容若有更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六、本协议一式三分,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