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通用五篇)

张东东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小区停车位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个______月,月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费用。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_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6、乙方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______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7、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______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

  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日期: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4

  合同当事人: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证件号: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面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鬼的那个,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位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房地产居间人),将甲方拥有的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

  甲方出卖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xx。车位号:xx,用途为:xx,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中介费为人民币xx元,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及车位交付

  本合同签订之时由乙方一次性将购车位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承诺即日起,将地下停车位交用覅昂使用,甲方将其与绿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车位购置协议及发票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所有权益由乙方享受。若合同签订之后,由于本地方政策的调整,可以做车位产权证,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1、乙方对所购置的地下车位,依法拥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如以上价格上涨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购买该车位仅作停机动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用途,并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房产居间人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居间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5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万元;余款1万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方负责。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01%的逾期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