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 年 月 日甲、乙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号:;设备租赁名称:),进一步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设备租赁单位(章):
设备出租单位(章):
协议订立时间: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清环境、水、电、暖、消防设施等注意事项。并履行水、电、暖、天然气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义务;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2、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入驻人员,要宣传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如若发生意外(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屋内设施完好情况、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确已知晓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8、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仅用作仓库时,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确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同时告知储存的种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10)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发包、出租方):
乙方(承包、承租方) :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4、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向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5、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