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永旺公司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项目部 工地
乙方: 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钢管架 班组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为了配合甲方工地施工,全面推进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甲方将本项目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钢管架 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或 / )。
二、承包内容:整体工程项目的攀折制作的木模制作、安装、铁钉、锯片、铁丝、电线、工具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其中本场材料搬运堆放,每层完工后必须清理一切建筑物保持干净。整体完工后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甲方指定场所并及时转运出场均由乙方负责,每次放样乙方应提供足够人员与甲方一起放样。
三、承包单价和结算方法:整体工程量不分构件大小形状同一单价(含木材的税务发票在内)每平方22元。结算方法:木模工程量以施工图的实际砼接触面积平方米计取工程量。另外点工技术工每工日按85元人工费计取。其中乙方在领取进度款时必须提供足够的木材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不于办理进度款。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每个分项必须要达到有关验收要求。发现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外,并愿意赔偿由此造成损失的工料款,其款项愿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若造成对甲方信誉影响,除按有关规定罚款外,再根据损害甲方声誉程序给予严厉处罚。乙方必须配置一个熟练施工检测的兼职质检员,负责对本项目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五、安全要求:安全施工是贯穿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乙方必须认真按安全施工中有规定及各级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配置一个熟练安全施工法规的兼职安全员,做到本职范围内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平安。倘若发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除乙方愿负一切责任和费用外,并愿意接受甲方对此安全事故的处罚,造成影响损害甲方声誉,并愿意负责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愿意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所有处罚。
六、工期要求:乙方应组织在从事本行本项目施工中7年以上的`技师,科学安排工程进度,并严格按照甲方进度及阶段进度完成所属的工程量,如超过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延续工期除每天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工期的条件处罚执行外,并愿意接受甲方再对工期延误每天罚人民币500元,提前完工的每天奖励人民币500元。若超过甲方所定的最后完全日期,乙方愿意承认等同自动退场,并愿意按所完成工程合格品的80%进行结算,而20%作为对甲方重新组织劳力的补偿,若有甲方检测不合格部分工程量,愿意按甲方所进材料其返工工资合计工料款从工程中扣回(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各种材料造成停工而工期须顺延误)。
本项目工期自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次日起算,按下列第(1)款所列方式计算:
1、搭设制安模板项目。建筑面积为700㎡以内的(含750㎡)工期为两天半,超过700㎡的工期为叁天;
2、绑扎钢筋项目。建筑面积为750㎡以内的(含750㎡)工期为壹天半,超过750㎡的工期为两天;
3、浇捣砼项目。按每壹百平米壹小时计算。
4、水电项目。按绑扎钢筋项目进度同步进行。
以上工期均包含通过甲方验收。
施工中若有特殊情况以甲方书面通知和签证为准。
七、付款方式:乙方在每个月底报来所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甲方审核后按80%付款给乙方作为工人工资及生活费等。整体工程封顶完后按90%付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凭工资表或以有关规定税务发票报甲方财务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否则不于办理。余款待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通过后壹个月内结付。
八、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应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
(2)甲方有权对本工程本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监督检查和评比,乙方应序服从和积极配合。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和施工规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批评、警告、罚款、停工、撤换施工班组的处理。
(3)若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属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济效益低下,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不按工期计划安排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但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外,还要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经济责任负全面责任,出现大小安全,质量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亏本自补,盈利自主支配。
(2)乙方应认真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法规规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并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执行甲方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指令。
(3)乙方应严格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等费用自理,不及时办理有关证件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施工员一名,及现场技术安全负责人一名,配合工地进行日常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
(4)乙方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归类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使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否则工地派工整理,费用从班组中扣回。
九、若乙方不履行协议,无故停工壹天以上(含壹天)或无法满足工程质量,不服从工地管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扣下所有工程尾款,同时作出清场处理。
十、其它: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居住现场,持证上岗,遵守工地各有关建筑安全规章,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确认送达地址龙岩市永定县堂堡乡、三堡村、外长岭组1号,甲方的书面通知寄往前述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款项及各种义务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352623197702136510
电话号码:13959057329
住址:永定县堂堡乡三堡村外长岭组1号
发证机关: 福建省永定县公安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县XXX镇XXX村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我镇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生态环境,满足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有效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增加本村组剩余劳动力经济收入。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镇xxx村xxx组xxxxx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地点,四至界畔:
1、位于xxxxxxxxxxxx。
2、东至xxxxx、南至xxxx,西至xxxxxx、北至xxxx。
二、租赁期限和起止时间:
1、租赁期为_______年。
2、租赁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地总面积及确定方式:
共计_______亩,按组土地薄和现场丈量的数据为准。(注:每户有委托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表附后。)
四、出租地的用途:
主要用于生态农家乐、农业经济作物、种殖兴办各类养殖及附属设施。
五、租地价格和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亩价格_______元。第一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 10 月份支付租金。
六、附着物的处理及赔偿:
现有附着物除(杂草)有部分果苗的按一次性赔偿支付给农户,再不另行其它任何赔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每年按时收取租金。
2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3、协调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土地纠纷及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等问题。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在合同期具有独立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在通往承租地区域、周边、道路、便道、水、堰塘有无偿使用权,同时享有国家政策给予乙方各项补贴和资助权。
2、按时支付农户租金。
九、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分、转、租经营权。
十、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承包给乙方。如甲方主张收回,应当对乙方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等按评估价格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
1、双方应遵守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违反合同和有效附件的所有条款,都属于违约。
2、若甲方有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在该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国家对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给予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归甲方原承包所有,甲方原承包户承担粮油作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相关费用。
2、维护土地承租者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出租合同履行期间承租土地范围内的农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已委托出租的土地上再从事任何农业生产活动和搞种养殖业。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xxxxx镇xxxx村xx组农户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月
鉴证方(签章):
鉴证方代表(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乙方代表签章: 日签约日期: 年 备案机关(签章): 备案人(签章): 备案日期: 年 月日 日月 日
甲方:湖南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xx乡龚家湾村 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虹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龚家湾村 组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 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二0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0XX年十一月一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二0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0XX年十一月一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