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部培训协议书
外部培训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送乙方参加 培训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训目的: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支持乙方参加培训 。为确保乙方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甲方与乙方定立此协议。
第二条 培训机构: 。
培训地点: 。
培训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共计 天。
第三条 培训期间的待遇:甲方给予乙方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计算。
2)乙方受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的支付方式: 。
3)乙方受训期间,按单位在职员工对待。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培训机构及专业就学。如需变更,应实现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甲方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乙方受训期间不得请假。如遇特殊重大事故必须请假时,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主管培训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在培训期间,乙方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出差,差旅费按出差补贴标准支付。
第七条 培训费由甲方承担 元(大写),乙方承担 元(大写)。
第八条 培训结束,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甲方报到。
第九条 自培训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服务期不少于 年。如有违反,则根据乙方已服务的年限按比例抵消,就剩余尚未服务的年限向甲方补偿。(具体见《教育训练办法》)。
第十条 对于培训涉及到的内容,乙方应当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九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将自动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劳动合同中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必要时,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