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三篇

阿林

承包协议书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港口生产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业务范围

  乙方承包由甲方委托的货物装卸作业 。

  二、生产组织

  1、甲方委托乙方的装卸业务,由甲方统一编制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投入的类型、数量、作业泊位和场所、作业的起止时间、工属具的类型和数量。

  2、乙方根据承包业务内容,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要求,及时组织生产人员实施和管理。作业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确保安全和质量,按时完成作业任务。

  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船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

  2、甲方按乙方每月装卸费总额的23.5%结算管理费,用于乙方劳务管理费开票税金、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工作中引起的经济赔偿以及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支出。管理费滞后于装卸费一个月支付。(装卸费结算价格如含管理费,则甲方不再向乙方结算管理费。)

  3、以上费用由用工单位结算经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双方财务操作。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每批任务发生前按照调度计划安排通知乙方,乙方接此通知后,按计划安排作业人员。常规作业或小项目任务,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甲方应为乙方作业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工属具、设备和设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属具、设备、设施、货物的损坏和丢失有索赔权。

  4、甲方保留对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或规定的处理权和清退权。

  5、甲方配合乙方为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港口装卸作业的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6、当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施救。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其所执营业执照准许的经营范围。

  2、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定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作业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不得将业务转包给他方。

  3、乙方应统筹安排职工轮流休息,每天保证不少于核定人数的90%在港待命,农忙和过节时不能影响装卸生产。

  4、乙方派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效身份证;

  (2)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具备港口装卸作业的身体条件,年龄20—45周岁,男性;

  (4)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甲方认可的上岗资格。

  乙方作业人员的`工资乙方负责发放,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

  5、乙方应指派1-2名管理人员,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常规教育及日常生活管理。乙方人员患病可在甲方卫生所就诊,费用自理。

  6、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的作业规范标准执行装卸作业。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督促务工人员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9、乙方的装卸效率、货物装卸质量、散货灌包质量执行甲方规定的标准,适用港口装卸质量标准、装卸工艺规程和安全质量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1、乙方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每年人员更换的比例不能超过核定总数的15%。

  12、乙方必须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综合险。

  六、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违约金1000—5000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七、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甲方应予以协助。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装卸作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配备安全员,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岗前教育可委托甲方进行。

  3、乙方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责任状》,在甲方区域内工作的所有乙方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服从甲方场区内的安全、卫生、治安、外事纪律和行业作风等各项管理,适用《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外包工管理办法》。

  4、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

  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5、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发生事故损失的赔偿标准按照《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6、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 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6月30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3%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2)、(3)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7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惠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永旺公司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项目部 工地

  乙方: 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钢管架 班组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为了配合甲方工地施工,全面推进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甲方将本项目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钢管架 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或 / )。

  二、承包内容:整体工程项目的攀折制作的木模制作、安装、铁钉、锯片、铁丝、电线、工具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其中本场材料搬运堆放,每层完工后必须清理一切建筑物保持干净。整体完工后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甲方指定场所并及时转运出场均由乙方负责,每次放样乙方应提供足够人员与甲方一起放样。

  三、承包单价和结算方法:整体工程量不分构件大小形状同一单价(含木材的税务发票在内)每平方22元。结算方法:木模工程量以施工图的实际砼接触面积平方米计取工程量。另外点工技术工每工日按85元人工费计取。其中乙方在领取进度款时必须提供足够的木材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不于办理进度款。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每个分项必须要达到有关验收要求。发现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外,并愿意赔偿由此造成损失的工料款,其款项愿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若造成对甲方信誉影响,除按有关规定罚款外,再根据损害甲方声誉程序给予严厉处罚。乙方必须配置一个熟练施工检测的兼职质检员,负责对本项目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五、安全要求:安全施工是贯穿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乙方必须认真按安全施工中有规定及各级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配置一个熟练安全施工法规的兼职安全员,做到本职范围内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平安。倘若发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除乙方愿负一切责任和费用外,并愿意接受甲方对此安全事故的处罚,造成影响损害甲方声誉,并愿意负责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愿意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所有处罚。

  六、工期要求:乙方应组织在从事本行本项目施工中7年以上的技师,科学安排工程进度,并严格按照甲方进度及阶段进度完成所属的工程量,如超过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延续工期除每天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工期的条件处罚执行外,并愿意接受甲方再对工期延误每天罚人民币500元,提前完工的每天奖励人民币500元。若超过甲方所定的最后完全日期,乙方愿意承认等同自动退场,并愿意按所完成工程合格品的80%进行结算,而20%作为对甲方重新组织劳力的补偿,若有甲方检测不合格部分工程量,愿意按甲方所进材料其返工工资合计工料款从工程中扣回(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各种材料造成停工而工期须顺延误)。

  本项目工期自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次日起算,按下列第(1)款所列方式计算:

  1、搭设制安模板项目。建筑面积为700㎡以内的(含750㎡)工期为两天半,超过700㎡的工期为叁天;

  2、绑扎钢筋项目。建筑面积为750㎡以内的(含750㎡)工期为壹天半,超过750㎡的工期为两天;

  3、浇捣砼项目。按每壹百平米壹小时计算。

  4、水电项目。按绑扎钢筋项目进度同步进行。

  以上工期均包含通过甲方验收。

  施工中若有特殊情况以甲方书面通知和签证为准。

  七、付款方式:乙方在每个月底报来所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甲方审核后按80%付款给乙方作为工人工资及生活费等。整体工程封顶完后按90%付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凭工资表或以有关规定税务发票报甲方财务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否则不于办理。余款待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通过后壹个月内结付。

  八、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应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

  (2)甲方有权对本工程本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监督检查和评比,乙方应序服从和积极配合。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和施工规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批评、警告、罚款、停工、撤换施工班组的处理。

  (3)若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属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济效益低下,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不按工期计划安排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但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外,还要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经济责任负全面责任,出现大小安全,质量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亏本自补,盈利自主支配。

  (2)乙方应认真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法规规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并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执行甲方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指令。

  (3)乙方应严格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等费用自理,不及时办理有关证件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施工员一名,及现场技术安全负责人一名,配合工地进行日常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

  (4)乙方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归类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使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否则工地派工整理,费用从班组中扣回。

  九、若乙方不履行协议,无故停工壹天以上(含壹天)或无法满足工程质量,不服从工地管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扣下所有工程尾款,同时作出清场处理。

  十、其它: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居住现场,持证上岗,遵守工地各有关建筑安全规章,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确认送达地址龙岩市永定县堂堡乡、三堡村、外长岭组1号,甲方的书面通知寄往前述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款项及各种义务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352623197702136510

  电话号码:13959057329

  住址:永定县堂堡乡三堡村外长岭组1号

  发证机关: 福建省永定县公安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