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xx%。
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xx%。
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xx%。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
1、同样的价钱;
2、同样的税负方式;
3、能够在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路号】房屋投资修建人及所有人。该房屋现有所有权人两名(包括甲方在内),甲方合法持有该房屋50%所有权份额,折合股本金人民币大写元。房屋所涉范围包括:(描述房屋的具体范围,建议后附平面图和照片)。
第二条: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持有的该房屋
50%所有权份额中的60%,即整个房屋所有权份额的30%转让给乙方和丙方,具体转让及价格如下:
1、乙方受让份额:甲方所持份额的30%即整个房屋15%的股份乙方受让金额:¥xx元(大写:);
2、丙方受让份额:甲方所持份额的30%即整个房屋15%的股份丙方受让金额:¥xx元(大写:)。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甲方于上述条件具备【即甲方参与投资修建成都市龙泉驿区【路号】房屋并持有该房屋所有权50%份额】的情况下:
1、乙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受让金额”;
2、丙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受让金额”。
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丙两方即各自拥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成都市龙泉驿区【路号】房屋所有权15%份额,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前述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成都市龙泉驿区路号】房屋所有权份额在本协议签订时无任何权利瑕疵且不承担任何债务。如由于前述原因导致乙丙两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甲方承诺该房可能存在的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协议没有异议(其他所有人意见书见附件一)。由于甲方或者公司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须退还乙丙两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乙丙两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友好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印):
乙方(签字并按印):
丙方(签字并按印):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见证人:(签字、手印)(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门面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XX市 港区孟庄十字街口西南角 一层最南侧。把房屋相关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占地面积为50㎡,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当天支付。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的房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该房屋转让协议款( 万)全部付清之日,签定房屋转让协议并将该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交付后,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因该房屋所发生的 年 月 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 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 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李xx,工作单位:
乙方:高xx,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洛阳市北方企业集团家属区的房屋( 栋 门 号)转让给乙方所有。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该房屋由乙方全额出资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的所有权和永久居住使用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二、 该房屋的全部出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如果乙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甲方有权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出资后将该房屋转让其它人。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因借用甲方名义购买房屋,所以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万元。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主张其它任何权利。自此后该房屋的所有利益和风险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除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外,还应当双倍返还经济补偿金。本协议所涉房屋升值部分的利益归乙方所有。
六、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男、身份证号: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女、身份证号: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大同市栋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双方议定转让价款为万元(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万元,剩余万元,在日内甲方交房时支付。
四、甲方交钥匙时,乙方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产生问题,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它项权利设定或其它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六、房屋交付前,该房屋一切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清理。房屋交付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同时,将有关此房的全部合同等权利凭证全部交与乙方保管。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八、甲方将房屋转让后,不论房价下跌上涨均由乙方承担,今后该房产生的一切利益都由乙方享有,概与甲方无关。
九、在此房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甲方应无偿予以全力协助,房屋过户费用、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故意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
十一、甲乙双方对房屋的性质均有充分的了解,上述约定若有悖于同煤集团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后果各自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单元____层____室,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还有地下室一间。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的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____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____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____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证明人:____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乙方(接受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执行:
1、甲方作为原购房者,购买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______小区______栋803号房,住宅总建设面积105平方米。
2、甲方将购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房屋的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
3、甲方转让房屋产权给予乙方之后,(甲方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之前),房屋的政策性一切补贴款,归属甲方。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交款手续和房地产权证书手续,及过户手续。房地产权证书和产权过户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转让房屋产权给予乙方之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建房开发公司交付所有购房款,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货款购房。
6、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按协议支付给甲方房屋转让款之后,乙方便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抵押、合作入股,也不能因诉讼或纠纷而被司法机关查封和执行。
7、若违约,应向乙方支付200000元(贰拾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全部装让费。
8、如政府行为干预,政策上不允许房屋转让,不能当作甲方违约论处。
9、本协议未经事宜,双方另议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购房合同一份,购房预交款收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房屋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购买的位于市区路单元号的按揭房屋(该房屋的
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成交价:(小写:元),首付款元(小写:元),银行抵押按揭金额人民币:(小写:元);银行抵押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商定以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将此房屋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此转让房无关,由于甲方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未付清,因此双方约定甲方所欠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年月日之前配合乙方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相关手续,办理完银行还款手续后甲方必须在天内无条件配合乙方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甲方也可通过公证处委托他人办理过户手续)。
三、在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付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款收据给乙方。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腾空交乙方。
四、如甲方在约定期届满时还未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三日内甲方应无条件
归还乙方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将甲方出据的收款收据交还给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此房屋转让款又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时,乙方有权直接占有该房也可通过相关部门走司法程序执行该房屋的权属事宜,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自动放弃申诉权。
五、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所支付房款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如因乙方房屋有其他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则甲方应承担在所购房屋同类地段、同条件房屋的购买差价。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该合约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律师费、搬家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五、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产权及公证部门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售房方甲方: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
xxxxxxxx号:_________ xxxxxxxx号: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甲方将己方合法拥有的一栋居住用房屋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协商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基本情况:
转让房位于苏仙区白鹿洞镇龙门池村何家组,土地使用面积为280平方米,房屋总面积为1400余平方米。
二、协议转让价格:
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420元,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三、协议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桂阳华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典当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转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购房款,甲方将借条及借款合同收回,并向乙方开具购房收款收据。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收到购房款之日起,将转让房屋的交付乙方,在双方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收后如无异议,认定为该房屋情况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所有。
五、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
房屋交付后,由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等合法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承诺乙方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不合法性。乙方方有权对该转让房屋进行处置,同时,甲方承诺该转让房不触及第三方权利,合同签订前该栋房屋建房应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甲方将该栋房屋出售给乙方之后,不得再将此房转让、抵押、出租,如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七、补充协议说明: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无果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桂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法律效力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附:甲乙双方xxxxxxxx复印件各一份!
附:购房收据!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