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研究协商,特制定苗木种植合同如下:
1、树苗规格:
法桐:胸径10cm;价格:500元/棵;数量:33棵。
国槐:胸径8cm;价格:450元/棵;数量:19棵。
2、乙方一定要按甲方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①在栽植过程中不能破坏甲方原有植被及其相关设施;
②工期:自20XX年3月29日至20XX年4月15日栽植完毕;
③自20XX年4月15至20XX年4月15日为维护期,乙方必须保证所栽植苗木成活率100%;
④所设置的防护设施必须美观、牢固。
3、乙方在养护苗木期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
4、付钱方式:苗木总金额为25050元(贰万伍仟零伍拾元整,苗木运达后首先支付总金额的50%(壹万叁仟元整),其余款项按成活率于20XX年4月15日一次性付清(最终总金额以实际栽植种类及数量为准),乙方负责开具正式发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名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