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大厦霓虹灯工程协议书

李盛

广场大厦霓虹灯工程协议书

  甲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E霓虹灯招牌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所管理的长江XX广场大厦霓虹灯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一、乙方负责在本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修复甲方所管理的XX广场大厦(**路**号)东立面附着的"XX广场"字样霓虹灯及大厦十九层正立面附着的标志与英文霓虹灯。

  二、乙方负责本次维修及后续保修的所有材料及安装施工。甲方按包干价方式与乙方结算,包干价金额为陆佰元人民币。

  三、乙方本次维修后的霓虹灯负责保用一年,一年内如果再损坏由乙方免费修复。不属本次维修范围的,乙方不负责保修(具体范围双方现场确定后作为本次协议的'附件附后。)

  四、乙方在高空作业应聘请有国家专业高空作业认证资格的人负责进行。

  乙方负责本次维修及后后续保修中的所有安全问题,一切因维修带来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包括任何间接损失等。

  五、乙方本次维修完成经甲方维修队验收签字后,甲方负责在一周内一次性付款给乙方。

  六、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Z物业管理公司签章)

  授权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E霓虹灯招牌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