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xx民政局登记结婚,因现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事宜。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事宜。
(2)男、女双方如存在个人债权、债务的,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其他。
(1)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女方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男方: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__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四、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名):
_
女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_______________,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 帮助
因___生活困难, 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元给______。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元给对方(按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___
乙方(签名):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等(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有关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与女方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____,离婚后儿子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直到孩子完成大学教育阶段止。
2、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1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无。
2、机动车辆:无。
3、股权、股票、债券等:无。
4、债权与债务:无。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其他协议事项:无。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