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莉落

  协议书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书要求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协议书注意事项

  1、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2、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离婚登记

  一、受理部门

  当事人结婚登记的受理机关。

  二、部门职责

  依法实施户籍在本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补发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四、离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籍在长春市某一区的;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

  7.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当事人应当提交的登记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上的日期和签名必须在登记员面前填写;

  5.每人2张2寸近期同底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6.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7.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六、登记程序

  提供证件→询问→受理→填写《离婚声明书》→审查→本人宣读《离婚声明书》→发放《离婚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离婚证书费9元/对。

  九、受理地点及时间

  各区受理离婚登记地点为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十、投诉监督

  离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可向所在区民政局投诉,也可向长春市民政局投诉。

  十一、服务指南

  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5090796;

  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5281772;

  二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4637706;

  宽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9990133;

  绿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7975778;

  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4221676;

  九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2371323;

  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4607890;

  净月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4555065;

  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5177229;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575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