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房屋损坏赔偿协议
甲方:黎塘县五千乡的'李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黎塘县五千乡中心学校, 法人代表黄一鸣,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修建学校公路堆土方,将甲方砖混结构一楼一底房屋底层两间损坏,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底层两间受损的款项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此款当场付清,房屋产权不变。
二、 甲方若要求乙方将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恢复原状。乙方须无条件清除所填土方,恢复甲方宅基地原状,所产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则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给甲方。乙方仍须无条件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见证人:
201x年9月18日
篇二:房屋损坏赔偿承诺书
因本厂需新建厂房,离住户童夏德户房屋较近。现童夏德户房屋完整无损,为了防止因为建厂房造成童夏德户房屋受损,所以作如下承诺。
一、童夏德户的房屋现经有关部门通过沉降观察及拍照、水平坐标测定,作为存档和依据。
二、童星鞋厂建厂房时或厂房建成后,如果造成童夏德户房屋出现门窗无法关合,墙壁出现裂缝,屋顶漏水,墙体倾斜时,必须立即整修(五日内修复完毕)恢复原状,如果墙体,房顶渗漏造成装潢、家电、家具损坏按价赔偿,以上一切费用由厂方负责。 以上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x年4月 日
篇三:房屋损坏赔偿协议
甲 方:章珍玉(身份证号: ) 乙 方:孟建平(身份证号: ) 调解方:横沟市镇政府信访办
因乙方加层导致该房屋承重墙体多处斜裂缝,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镇政府信访办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受损的款项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甲方今后加盖防雨层时,其瓴子安在共墙上,乙方不得阻拦。
三、甲方房屋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甲乙双方不得为此事再起纠纷和扯皮,不得上访。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调解方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调解方:
201x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