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汽车站进站营运协议书

阿林

  乙方车辆经营代表:

  营运线路:

  车牌号码:

  为维护车站发车秩序,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持有运政部门批准的、拥有齐全营运线路手续的乙方车辆(即本协议中的车辆)办理进站参加营运手续。

  2、甲方在与乙方及乙方车辆经营代表签订完成相关合同、协议、责任书及其它约定文书,认可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以及确定结算各种相关费用办法后,方可允许乙方车辆进站参加营运。

  3、甲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由乙方知悉,为乙方车辆安排科学、合理的营运班次,并有权根据班线发展需要对乙方车辆班次进行调整。

  4、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的车辆立即停运,待乙方车辆完全整改后方可恢复其营运。

  5、甲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营运班次、统一售票、统一结算,实行定线、定班、定员、定时发车。

  6、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做好售票、候车、检票、结算、班车进出站及停车定位等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站务秩序。

  7、甲方应加强对站内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积极为乙方车辆提供站务管理服务,不得违规刁难乙方车辆,不准向乙方车辆经营代表吃、拿、卡、要或产生其它违纪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并督促乙方及乙方车辆司乘人员积极响应并认真执行运政法规、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参加运政部门及甲方发起的各项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9、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车辆和司乘人员存在的违反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和现场警示的言行进行违约处罚,如乙方或乙方车辆经营代表、司乘人员及相关人员不服从、对抗、滋事或产生其它影响极坏的情节,甲方可取消乙方车辆进站经营资格。

  10、甲方可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核准调整、执行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合法授权乙方车辆经营代表与甲方直接接触,办理进站参加营运手续,签订相关合同、协议、责任书及其它约定文书,以及结算各种相关费用;未经授权,甲方则与乙方联系办理。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或向乙方车辆经营代表发布站内相关管理规定文本、班次、发车时间、票价及班车停运、改道、恢复等信息。

  3、乙方及乙方车辆司乘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及现场警示,服从甲方站务管理指挥,接受甲方做出的违约处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车辆进站经营资格。

  4、乙方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熟悉业务知识,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客,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