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车号为苏NBF992的欧曼牌货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发动机号:车架号:BJ4171SKFJA-8。
二、有偿转让价款为:¥: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签订协议一次性付清。
三、此车自20xx年7月31日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20xx年7月31日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积极配合。
六、因是二手旧车,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甲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方。
八、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
九、本协议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付对方5000元违约金。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钱集法律服务所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