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的'《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以大代小热电联产(2×330MW)技改工程全厂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SHFD—
一、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劳务和财务等关系,双方不再享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履行任何义务。
二、甲乙双方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已进行核实并确认。
三、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甲方已支付乙方施工款合计五十三万元(¥530,000、00),之后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其余工程款。另乙方已向甲方开具共计50万元的有效发票,余下3万元有效发票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向甲方开具。
四、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工作交接,包括施工所涉及的现有文件、资料、图纸以及乙方已购买但尚未安装的材料、辅料、设备(其中不包括乙方自购的施工工具)等。上述现有文件、资料、图纸及材料、辅料、设备(其中不包括乙方自购的施工工具)等乙方应全部保留在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移交上述现有文件、资料、图纸及材料、辅料和设备(但不包含乙方自购的施工工具)等,待双方移交签字确认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保管,不再与乙方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五、甲乙双方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干涉行为。
六、本协议是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因此双方就履行本协议不得有任何争议。
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1日签订______工程联营施工合作协议(合同编号:______),根据双方约定在签订合同3个月之内开工。具体原因如下:
一、由于业主方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就工程事宜仍在协商处理过程中,进展缓慢。
二、现目前建设手续合法文件已有,如:项目批文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等。
三、该项目初步设计图已完成,并处于报审过程中。
根据20xx年8月5日乙方向甲方所发告知函,主动要求解除双方联营施工合作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终止合同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在一个月之内(即20xx年9月5日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总计(______)。
二、资金利息:从缴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3月11日起至8月11日止5个月),按月利率1%支付,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计取。
三、贵公司必须在约定的9月5日前退还本金元(大写:______),如到期贵公司不以转帐方式支付给世昌劳务公司,则违约条款为: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同时延后一天按______元的1%(千分之一)计取。
四、甲乙双方分别实施以上三条后,双方签订终止合同即生效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乙方:(公章):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