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买卖的协议书

阿林

林木买卖的协议书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方所有权山林木材约 亩,价值 万元的 木材卖给乙方砍伐运输,特订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卖 林木山地点在 、东 为界;南 为界;西 为界;北 为界;为 亩。 (详见地图笔线标示)。

  二、甲方以 元的价格把本方所有权山林 木材约 亩林木卖给乙方砍伐运输。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办理。并协调相关单位和当地群众关系。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拿出原订立林木山地及山林权属证书版图合同,协助乙方到当地乡镇政府林业站查询木山所属权是否属实,除此之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先交定金元,其余在合同签订后付清剩余款项共 元整人民币,如果乙方迟延交付,按每迟延一天加收 计算,款项付清后乙方才可以开始砍伐林木。

  2、乙方要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能无证砍伐,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砍伐运输期间在林区或乡路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在林区砍伐施工所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5、在砍伐期间发现有林木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砍伐完毕。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中途终止协议,违约者应罚违约金 元给对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应付给甲方误地费 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结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