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

黄飞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配置证件齐全的司机人员供承租方调动。

  租赁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承租方通知出租方租赁期限已到为止。

  租金等于日租金×租赁的天数,修车时间按天计算扣除;其中日租金为300元/天。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因外界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费用。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承租方应提供租赁车辆齐全有效车辆证件及保险。

  5、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车辆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向承租方反映并自行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的修理费用,对于车辆修理期间租赁费用不予支付。

  6、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交予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因租赁车辆出现故障而出租方未及时告知承租方,所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承担。

  7、出租方司机驾驶机动车时,应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故障车辆和发生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2、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身份证号:

  日期:__年__月__日

  承租方:日期:__年__月__日

  另附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租赁车辆证件及保险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