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合作协议

黄飞

  持地者(甲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建房者(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宅基地建房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以宅基地作为建房股份,乙方负责建房所有费用(水电除外)为建房股份。

  (2)建房后的房源按甲方40%、乙方60%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图: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套正房(含上下层)____套平房的产权,预计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乙方拥有___套正房(含上下层)____套平房的产权,预计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在建筑竣工一个月内分割完成。

  (3)合作建房分割后,所分得的房屋,甲、乙双方均享有独立的处置权,包括自用、租赁、销售等,但任何一方均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高噪音、高污染、高危险性方面的业务经营,否则另一方有权提出赔偿。

  (4)建房范围,南以原二楼北墙外起往北20米止,东西以院落倆侧围墙止,正房建二层,外墙水泥抹灰照光、里墙细沙灰照面、地面打垫层、门窗齐全、上下水管、电齐全;南房建平房,外墙勾缝、里墙细沙灰照面、地面打垫层、门窗齐全。乙方须保证房屋建筑所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标准要求,如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保证宅基地没有产权纠纷、抵押债务等。保证对该宅基地有独立处置权、使用权。

  (6)施工期所有对外协调工作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如有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新建二楼北墙起至北正房(含北正房)所有权归甲方,甲方享有独立、完全处置权(包括建围墙、建房、租赁、种植、养殖等)。

  (9)因施工需破坏的原建筑、路面,在施工完工后由乙方负责还原,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10)房屋设计、建筑、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但整体建筑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乙方不得增加建设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建筑,如确有必要,须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再予实施。

  (11)施工期: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为(___)天。不论何种原因,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全部房屋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本合同合作建设房屋,如由于国家相关法律、地方相关法律、不可控力等因素影响,没有完成建设或未实现双方预期收益,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本村民骚事的,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解决)

  (13)其他未尽事项,本着友好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手印:___手印: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