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

孙小飞

认购协议书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内部认购协议书内部认购协议书。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岳冰湖县艾吾甫再力库木路(岳普湖商中心商铺,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处测算为准),办理日期为20xx年 月 日。

  二 、认购价格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1号楼一层商铺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 层单价为¥: 元/方米,总房价为¥ 元

  三、认购定金

  认购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 人民币(¥: );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该定金于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计入买方房款之中。

  四、付款方式

  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签定此协议时付 元 %

  2.拆迁结束动工时付款 元 %

  3.工程建至正负零时付款金额达到总房款的( ) %。

  4.工程建至 层封顶时付款金额达到总房款的( ) %。

  5.工程主体封顶时付款金额达到总房款的'( ) %。

  6.交付使用时将余款20%即全部房款付清( ) %。

  7.商铺交付使用时间待定,约为 年 月 日。

  四、甲方按40年的期限将此店铺出售给乙方。

  五、甲方负责建好店铺的水、电、暖、排水设施和安装店铺门窗,并保证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六、双方店铺协议签订时间为: 年___月 日。店铺使用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40年。

  七、在店铺使用期限满后,若此店铺需要被拆迁,则所补偿的拆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商铺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乙方。

  八、本合同在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的,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则将向对方支付购店铺款总额的30%为违约金。

  九、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涉及商业机密,出卖方与认购方共同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认购协议书 篇3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债券品种及认购价款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第二条债券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债券认购手续费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6.1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

  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

认购协议书 篇4

  甲方: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于××

  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路

  法定代表人: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杭州×××××酒店”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路6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年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规划用途为 。

  甲方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酒店,暂定名为杭州×××××酒店。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

  1.第一、二层的西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1)

  2.第一、二层的西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 图2)

  3.酒店服务式公寓第三层(但不含酒店宴会厅及附属物业)(具体见附图3)。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以上暂定建筑面积总计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乙方承诺在购买的以上商铺中,将一层部分用于品牌女装或女性用品,二层为特色餐饮中的无污染、无油烟快餐厅及比萨饼类型餐饮配套,第三层商铺部分为特色鲍翅餐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根据上述第三条暂定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总价暂定为 元。

  第五条:定金及其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定金;

  2.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房价款。

  3.乙方在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层商铺总价的50%及第三层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价款。

  4.一、二层商铺总价50%的按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第三层商铺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寻找银行办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银行办理按揭的比例为第三层总价款的50%。

  第六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在洽谈及签订预售合同时,就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价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电、热、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设备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磋商,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预售合同。

  第七条:鉴于乙方所认购的商铺是应乙方的要求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改,现该修改后商铺已得到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见附件),并符合乙方独家使用条件,故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由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具有乙方独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预售合同中的其它条款达不成协议为由,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拒绝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工程造价增加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赔偿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至预售合同签订前双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达成的合同均作为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对此,双方均不得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与乙方认购的商铺有关卫生间、厨房的排污、排水烟系统、空调管线、间隔墙体和外墙面装饰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鉴于第二层二处商铺的特殊位置,与之相邻的外露台部分(附图4)将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乙方承诺,不得干扰其它业主和经营户的经营;甲方如遇临时需要而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撤除相应家具、用具,并将场地及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开业时间准时开业,除非甲方许可,乙方推迟开业每天按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通过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附图:(略)

  附件:(略)

认购协议书 篇5

  出卖人(甲方):河北冀禾种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03102206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 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冀禾商厦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认购房屋情况

  商品房坐落:肥乡县广安路东段223号单元 层 室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销售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此房面积为合同暂定面积,实际面积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 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计______(房款为合同暂定面积计算的房款,实际房款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三、 认购方式及定金:一次性( )按揭 ( )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交清全部房款。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2、银行按揭

  ①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 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办理银行按揭。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②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认购定金 元。并签定本协议,剩余认购款 于十五内即 年 月 日前付清,房屋主体封顶办理银行按揭。逾期不付者,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且乙方认购定金不退。

  四、 合同签署:

  乙方需在甲方电话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办公室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如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需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办理贷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实际成交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者,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认购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此套房屋另行出售且已付房款不退。

  五、 双方权利义务:

  5.1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保留乙方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乙方定购的房产销售给第三方。

  5.2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客户所认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届时甲方除将已收房款无利息退回乙方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5.3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及第四条所约定时间交款并办理相关手

  续,则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自动退房并放弃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权利,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

  5.4若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退房,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处置该房屋。若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调房的,经甲方同意的调房,甲方向乙方收取调房费______元,且乙方应按调房后房屋的最新售价向甲方补齐房款金额。

  六、乙方所定房屋房号、面积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政府最终审批不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河北冀禾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