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的房屋及车库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梅河口市东街区 区 号楼单元房屋及车库号 平方、房屋及车库总款为元(小写) 元(大写)。
二、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元(大写)、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三、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各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售房屋给乙方而收取购房定金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1、交易房屋座落于北京市、建筑面积: 、房产证号: 、产权人: 。
2、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松属无瑕疵、无债务纠纷、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第二条 房屋交易
1、交易房屋的性质为以下第(1)商品房;(2)已购公有住房主(包括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5)其他房屋
2、乙方经现场勘验甲方上述房屋后、对甲方出售的该套房产的权属状况、设备、装修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以人民币(大写)元整的总价款购买该房屋、此价款口包含/口不包含依国家规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税费。
3、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房屋买卖涉及的税费由方承担。
4、乙方的房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1)全款;(2)商业贷款;拟贷款比例为;(3)公积金贷款:拟贷款比例为 ;组合贷款:具体约定为 。
第三条 定金金额及支付
1、xx元整、甲方收取定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附后)。
2、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已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主于签署本协议后个工作日内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2、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为本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且应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由口甲方/口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房屋买卖合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乙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全部居间代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就乙方的购房资格事宜、各方同意:
(1)乙方保证并承诺最迟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向丙方提交购房资质审核所需的所有文件或材料;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
虚假资料或乙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其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就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2)丙方协助乙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乙方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各方免责
且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甲方应在资格审核结果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乙方退还其已支付
的定金、但本条(1)中约定的情形除外。
2、因本定金收付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方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丙方负责将甲方的物业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物业地址:
(二)、物业面积: 平米 物业性质: 商品房
(三)、房款(人民币大写)
(四)、甲方在房屋交割前应将原有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结清、同时将户口迁出。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且无纠葛、如今后发生产权纠纷和其他为了事项、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七)、佣金分配:甲、乙双方分别付手续费(佣金)给丙方、即甲方手续费(佣金)元、乙方手续费(佣金) 元。即签合同当日付 元人民币、交易当日再支付剩余 元整。
(七)、违约责任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违约、否则元整。
2、如乙方违约、 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丙方不退回甲、乙双方的手续费。
4、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付的手续费及定金须无偿归还。
(八)、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税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发生地费用由 支付。
(九)、付款方式:
(十)、甲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图章等。乙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身份及户口簿的复印件、图章等。
(十一)、补充条例: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十三)、上述以上条款、甲、乙、丙三方已经认真阅读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二条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协议为《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不能成立或被依法撤销或被房地产主管部门驳回、则从合同自始无效。
第四条 本协议所称房屋位于xxx小区xxx栋xxxx室xxx之房产。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前、已向乙方说明、告知全部甲方已知或应知的有关所交易房屋的重要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有效、且未隐瞒任何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可能减损房屋价值的'事实资料。
第六条 丙方保证:在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前、已向乙方说明、告知全部丙方已知或应知的有关所交易房屋的重要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有效、且不存在隐瞒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可能减损房屋价值的事实资料。
第七条 因甲方的信息优势、甲方保证、所提供房屋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保证房屋不存在可能影响居住的住宅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房屋内部、外墙无裂缝;外墙无渗水等。若在买卖成交后半年内出现影响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可要求甲方修复房屋、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该项房产上不存在中国民俗文化中的不吉利事项、如居住人非正常死亡、事故频发等因素。
第九条 除其它合同载明的房屋情况、甲方和丙方向乙方说明、房屋用地为(住宅、工业、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始于xxx年。房屋建成年份为××年、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的房屋使用寿命。若因甲方或丙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不了解房屋真实的剩余土地年限或房屋使用寿命而促成买卖的、出卖方需赔偿乙方、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交房: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于xxx年xxx月xx日前向乙方交房、交房须履行交钥匙手续、并保证房屋内居住人员不再滞留。若因甲方未按时交房或房屋内仍有人员滞留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乙方有权要求停止交易、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出。包括乙方给丙方应支付的中介费、停止交易产生的违约费、及乙方支付的房屋评估费和xxx万首付款。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交房后、立即办理房产证抵押申请贷款手续、由银行放贷后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若甲方交房并保证无人员滞留后、乙方两日内未办理房产证抵押申请贷款手续、甲方有权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其出售该房产的行为已取得其它权利人或共有人或优先权利人的同意,若因甲方未取得上述权利人同意而擅自出售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交房前、甲方须结清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缴清公共维修基金、月付的公共维修费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业主组织或业主公约规定的费用并提供以交房前为截止日期的费用单据。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第四条所述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涉及诉讼、其它权利主张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事项。
第十五条 该房过户后一星期内甲方应迁出位于该房产之上的全部户口、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公共维修基金专户、物业管理等应由新业主承继的权利的过户手续、并转交所交易房产原有的房屋结构图、原始买卖合同、水电装修路线图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丙方为本次交易的居间方、承担为甲方、乙方xx各种非本人必须到场的有关手续的义务。产权变更及相关手续办理应在签署《房屋买卖定金合同》30天内完结。未能及时按时完结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要求赔偿、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壹日赔偿人币100元、 直至丙方收取的佣金被扣完为止。本条款不影响其它因违约过失产生的赔偿要求。
第十七条 若本交易房屋不能办理石河子市土地房屋权证、或办理的费用超过原约定的范围、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丙方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要求赔偿、赔偿违约金为5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双方、甲方与丙方或合同三方签署的本协议、任何书面协议显失公平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自始无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地为房屋所在地法院。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其它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买 方:
卖 方:
买卖座落于 省 市区路 室的房屋。现已提供该房产资料与买方详阅、买方愿意认购该房产并自愿支付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
一、该房产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买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以确立买卖关系。 三、买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必须将剩余的购房款一次性付给房主、否则视为违约、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认可后、如因可归责于买方事由解除合约者、已付全部定金不再退还、归卖方所有;如因可归责于卖方事由解除合约者、卖方需双倍返还买方所付定金。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方:
卖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xx以人民币(大写)xx整出售给乙方、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状况如下:幢号:xx室号:xx套(间)数:xx_建筑结构:xx总层数: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途:xx。
第二条:乙方为表示购买诚意、 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整作为购买该房屋的定金、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将此定金用于抵顶乙方应付购房款。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后、必须在xx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支付xx首付款并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必须在xx日内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用以支付除已付定金外余下购房款xx。
第三条: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则所付定金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若甲方反悔应退还乙方所付定金并赔偿乙方同等于该定金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五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甲方本人、家属及其亲戚不得干涉乙方的处置权、如出现这些问题、甲方必须退回乙方订金并赔偿订金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必须退回乙方定金并赔偿与定金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