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情况
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大小为 , 长约米,宽约 米 。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 日止,年租金为元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
用,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反,
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合法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在租赁土地进行投资建房,并有权使用周边的用电、取水及道路。
3、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
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
六、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租 地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09年06月01日起至2019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块土地租赁给乙方,该块土地面积共____亩,四至详见附图。
二、 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为________。
三、 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权利与义务
该土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800元,年租金计___元,如租赁地塌陷,导致不便浇灌种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并通过双方认可的手续作为合同的附件。其余部分待7月1日(麦收后)10日内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乙方:(1)享有该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权。
(2)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有权租赁土地上建设临时性建筑。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有关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租赁土地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如果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强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还乙方。国家如有对乙方的其他补偿,仍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其他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租赁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为违约。违约应按总承 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
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通过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该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xxx(出租方)
乙方:xxx(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xxx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xx起至xx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xx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xxx乙方:xxx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
乙方:
证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商定,甲方代表全家自愿将***退耕还林地 亩、林地 亩、土地 亩租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租用期限暂定5年,即从2010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2、地租为退耕还林地每年每亩*元、林地每年每亩*元、土地每年每亩*元,一年一次付清租金。
3、地处于**村2组,小地名**,长米,宽米,共亩。
4、 在使用期间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权(养牛、种草、建房),不得无故终止协议,甲方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加倍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5、 协议到期,乙方所建房产及一切设施权属乙方,甲乙双方商议可以转让;租用期限如需延长,双方再续签协议书。
6、此协议法人的变更不影响此协议的实施。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备案一份。手续办理完毕即付租金,本协议当日正式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时间:年 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用途、位置、状况、面积和出租期限: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四、土地保护及相关事项: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收取场地租用费,无论经营状况如何,每年必须按本协议时间上缴,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2、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协议终止时应按协议还原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将该租用土地转租第三方或未经甲方同意与第三方合租;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对本租地内项目的经营管理、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的处置主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七、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证人代表:
乙方: 代表:年月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镇 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弃土场管理,快速推进简**市又好又快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充分考虑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集体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 亩出租给甲方用于简**区建设项目建设开挖的弃土堆场(今后征收该宗地时,征收面积以国土管理部门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租用时限:租期暂定为3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租期到期后,因甲方需要,甲方将继续租用该宗地,双方完善续租手续,续租租金结合上级调整的年产值标准作相应调整。
三、土地租金:
1、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使用年限为支付依据,按耕地187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即 亩×1870/亩=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地范围内的林果木及有关地面附作物,甲方按简府发25号文件规定,据实清点后甲方直接分户补偿到所有权人。
四、青苗补偿:甲方按简府发25号文件标准,首次租地时,甲方应支付1300元/亩青苗费,即 亩×1300元/亩=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3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补偿费及两年的土地租金给乙方。
六、由于弃土场产生的安全及排水问题由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农民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相关问题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但必要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处理解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商议。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补偿资金到位,乙方将所租用的土地给甲方使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补偿到位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