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族,月日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女方: ,族,年 月 日生,现住 。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年日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月日生育孩子,取名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双方所生孩子由方抚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 方自愿全部负担。 方有权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四、协议生效时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年月:年月 女方(签字)日日
男方: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破裂,已无法挽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______与______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__由__方抚养,随同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由______全部负责,__方应于办理《离婚证》后一个月后于____年__月__日前,每月、每年按时支付____元给__方作为儿子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方可随时探望__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无。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 ,男,壮族, 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
女方: ,女,壮族, 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
双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月 日生育一子,名 。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 方抚养,随生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
2、房屋:无
3、车:无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责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年 月 日认识,于 年 月日登记结婚,婚后于号生育一 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由男方抚养,随同方生活,抚养费由方全,但应提前通知男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协议生效时间的规定
五: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男方: ,民族: ,出生:
身份证号:
女方: ,民族:,出生:
身份证号:
与 于 年 月日登记结婚,因性格不和,致使
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2.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3.其他财产:自的私人用品归各自所有,其他物品全部归女方所有,考虑男方目前无住所,女方允许男方暂住家里。
三、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款项义务的应交违约金拾万元给对方。
五、协议生效时间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发生争议的,双方协议解决。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年 月 日
离 婚 协 议 书
男方:,汉族,年月日生,
身份证号码:
女方:,汉族,年月日生,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月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于一儿子,名 。因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 男方双方自愿离婚。
二、 儿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监护权归男方,随同男方生活,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注:生活学习费等都由男方负责。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其他共同财产。
四、 债务:无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奎文 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盖章):
女方(签字/盖章):
年月
男方:姓名 , 年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 。 女方:姓名 , 年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 。 男女双方在年月日在宜宾县柏溪镇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xx年3月15,离婚后儿子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无共同房产。
2、机动车辆:20xx年12月20日购有雪弗兰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女方所有。
3、股权、股票、债券等:(无共同持有,无需分割)。
4、债权与债务:(无共同债务,无需尝还)。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自由安排
女方住:自由安排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章)女方: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