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合作协议书

孙小飞

  联合办学合作协议书1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本着对教育共同的思想与理念,希望共同创办一所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法律、法规,现就各方出资举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权利、义务等,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供各方出资人即举办者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联合举办学校的办学宗旨:

  二、学校名称:

  三、办学地点:租赁办学,租期暂定____年。每年租金____元,由学校办学经费中支出。

  四、投资总额、股份比例及权利义务

  1、学校的启动办学资金即注册资金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份,即出资____万元;乙方占____%股份,即出资____万元。甲乙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出资均按以上股份比例,在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之日起天之内将以上出资额存入指定的帐户。

  2、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学校的股东(即举办者)。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在学校正式设立后或变更后均按以上出资比例承担后期增资义务以及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股东(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有权取得合理回报;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对学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或优先受让其他举办者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学校终止或者转让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学校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法规及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股东(举办者)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合办学协议书及学校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及为发展需要增资扩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其他股东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和其他义务。

  五、办学规模

  1、学校办学规模根据设置标准和校园校舍的总体容量进行10年规划,

  总容量设置____个教学班____人规模。

  2、学校组织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股东和董事会负责,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董事会职责和校长职责及章程约定的条款运作。

  六、筹备与正式申报及开学时间

  1、自联合办学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开展市场调研,进行办学可行性与必要性的论证。

  2、拟定____年9月正式开学。

  七、招生意向与规划

  学校正式设立后第一年拟招收____人。以后每年逐级增加,计划在____年学校容量与规模达到办学目标。

  八、联合办学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第五十四条规定,股东(举办者)可以变更,但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报教育主管机关核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转让变更情况再签订变更联合办学协议。各方按法律程序办理变更后的学校事宜。联合办学合作期限暂定____年,合作到期前一年,学校董事会应将是否继续联合办学或终止办学的意见上报股东讨论后决定。若需终止办学,对终止涉及的一切程序均按法律规定和学校章程执行。

  九、联合办学对合理回报的约定

  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均同意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遵守法律对合理回报取得的有关规定,以每次会计年度进行的预决算为依据。

  十、本协议经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签字生效,一式____份,双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各执一份,一份上报教育主管审批机关,一份交法人登记机关。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学校章程为准,同时根据学校发展过程需续签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联合办学合作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我县的职业技术教育,发挥社会力量办学在职业培训中的优势,促进我县就业形势的稳定,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积极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联合开办美容美发专业技工班,学制2年(理论、实训课1年,实习1年)。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二、乙方按技工学校有关政策,负责招生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应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学员毕业达到中级职业技能标准,学生毕业后负责向社会推荐工作。

  三、甲方负责部分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开设就业指导、职业道德、劳动法等相关课程。

  四、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收取学费,按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甲方负责学生的录取和毕业证的发放,并协同乙方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录取费、毕业证书费及基础课的课时费等。

  六、其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作时间为5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办学合作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龙州经济发展和前社会对旅游业人才的需求,促进龙州旅游事业的发展,龙州县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称为乙方)与广西(以下称为甲方)举办普通中等旅游专业教育,办班人数25人。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的申请以甲方名义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指标,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乙方的教育教学管理、计划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监督乙方的教学管理、命题、考试等事项,并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

  3、保证对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见习、实习、教育实践)的落实,并考核成绩。

  4、负责学生毕业后就业有关安置的工作。

  5、负责对学生进行毕业证书的审核、办理及颁发工作。(手续费由学生支付)

  二、乙方责任:

  1、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和具体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并根据生源和就业情况与甲方协商下一年的招生指标。

  2、负责办理学生的初录工作,在初录截止后一周内将新生录取名册及相关材料报甲方,并按计划开展教学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全面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国家助学金申报、发放及各方面的管理,严格治校、严格治学,培养优良学风。

  4、保证办学所需要的教学场所及设施,在甲方的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和选定教材,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和教师的管理工作,选聘教师上课,组织日常的教学、考试的考查,确保完成教学的任务。

  5、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负责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不得多收费,乱收费。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县教育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延长。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