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协议书
继承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子
继承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子
继承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三子
继承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四子
继承人:,男,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五子
继承人:,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长女
继承人:,女,身份证号:,被继承人之次女
遗产人(被继承人):鄢源秉,继承人之父,于 年 月日逝世。 遗产人(被继承人):张瑞英,继承人之母,于20XX年4月20日逝世。
现继承人本着友好协商、和睦共处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鄢源秉、张瑞英的遗产继承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1、遗产人鄢源秉、张瑞英留有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24号三利庴房屋及空地和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15号自建房屋及空地等遗产(具体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五个儿子长子张礼建、次子鄢礼杰、三子鄢庆玲、四子鄢庆忠、五子鄢礼新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2、长女鄢淑珍、次女鄢秀珍自愿放弃继承遗产权利。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同时作废。
4、以上条款七个子女均无异议。
5、本协议经继承人或继承人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协议人各执一份,留档一份。
协议人签字确认:长子: 代理人:
次子: 代理人:
三子: 代理人:
四子: 代理人:
五子: 代理人:
长女: 代理人:
次女: 代理人:
协议日期:20XX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