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用工合同协议书

刘莉莉

空调用工合同协议书

  篇一:空调安装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调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质量及施工周期

  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及相关场地设施,乙方提供所有施工机具及安装服务,免费质保期为,施工日期为年月日至 年日。隐蔽工程应在合同约定进场之日起逾期一天,按 元/天罚款,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如:停电及恶劣的天气情况等,施工周期相应顺延。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工程内容

  风机盘管吊装,钢管外表面油漆四遍,立管安装及保温,水平供回管安装及保温,支管安装及保温,冷凝水管安装及保温,水管冲洗与试压,水平供回管安装及保温,支管安装及保温,冷凝水管安装及保温,水管冲洗与试压,冷凝水管排水试验,出风管及风口安装,新风主管制作安装,新风支管制作安装,新风口安装,温控器布管线及安装,所有支架制作安装,内机整个系统调试,室内为交钥匙工程。

  三、工程质量要求

  按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整体质量达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标准,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四、工程总价

  (固定价格人民币大写):(¥:)工程内容调整不超过正负工程结算总价不作调整。(工程内容随甲方的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可能变更,此部份款项视做乙方对甲方的让利和优质服务)

  五、结算方式:

  1、人员和所有工具进场7天之内支付元生活费。

  2、每月结算到所完成工程量的50%,即元。

  3、隐蔽工程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付至完成工程量的60%,即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0天之内支付完成工程款项的35%,即

  5、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一年之内支付%,即

  五、争议解决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就首先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

  六、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含工期、质量、延期付款等),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确定责任之日起按3%/天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若工程施工内容增加,则工程费用相应增加。在乙方进场之前空调设备的保全责任由甲方承担,若施工所引起的问题由甲乙方承担责任。

  七、安全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若未另行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以下面的安全要求执行,若特殊施工的则需另行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尤其是吊装过程中,现场成立专门的保卫和安全文明小组,由公司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应严格遵守GB5091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所有临时配电处一律采用带触电保护器的铁壳配电箱,严禁乱拉、乱拖电线、电缆、手提电工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下班后要及时拉掉电闸。

  3、对于安装现场附近的孔洞,必须加盖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或物件坠落伤人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警告牌。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操作要系好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一律禁止进入安装现场,登梯工作时应检查梯子的稳定,防止梯子滑倒而摔伤。

  5、严格执行现场用电制度,电焊、气焊动火前先办理动火手续,划定专用场地,动火结事要检查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应备足够的消防用具,遇五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7、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任何伤害均由乙方的承包人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8、甲方现场联系人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负责人

  八、其它约定:

  1、乙方的全体工人必须以上海开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任何挑拨离间有损公司名誉及形象的行为,均按元/次罚款。

  2、乙方的承包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得向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透露商业合同的金额总价及其相关机密,若发现或听到一次,罚款元/次。从工程款中扣除。

  3、如若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态度,工艺方法及身体状况和质量、进度、安全意识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勒令其退场。

  4、如若乙方劳务小级整体影响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且不听甲方的指导意见,劝阻和相关的返工及更改决定,甲方可以要求其全部退场,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待项目全部竣工后,合同的总工程价计算工程价款= *60%实际完成的(风机盘管+新风机)的总台数此款项在全部空调工程竣工10天之内支付。

  5、会议纪要和工作联系单等经双方签署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另行商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二:中央空调安装劳务合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地方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1. 甲方;

  1.2. 乙方:

  1.3. 建设单位:

  1.4. 本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

  1.5. 本合同: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1.6.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质保责任的总价款。

  1.7. 开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计划﹙2014年月日﹚

  1.8. 竣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2015年 月日﹚

  1.9. 开竣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10.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经建设单位、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

  1.11. 图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图纸为准。

  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及规范、图纸

  2.1. 本合同

  3.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3.1.1. 工程名称:

  3.1.2. 工程地点:

  3.1.3.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三通,其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3.2承包范围及方式:

  (1)设备安装:新风机组、排风机组、排气扇、全部通风管道阀部件、消声器、静压箱及风口的安装、测试及调试的全部工程。

  (2)管道安装:包括新风系统送风管、回风管;排风系统风管、;风机盘管送风管、回风管的制作、安装、调试的全部工程。

  (3)不包括空调水系统及其他设备的安装。

  (4)配合总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结构预留、预埋及空调设备基础施工。

  (5)应负责整体工程的配合、协调及参加项目各种会议。

  (6)二次结构墙体的开洞和套管及周边封堵。

  (7)设备的装卸、搬运、码放、保管、吊装及安装。

  (8)空调通风系统工程所需全部辅材、工具、机械、耗材由乙方承担。依据甲方招标文件。

  (9)所有空调通风系统的保修﹙保修需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3.1甲供材料:

  1)通风系统的所有阀部件(防火阀、调节阀、止回阀、电动阀、消声器、静压箱等)及风口; 镀锌钢板;

  2) 风管所用套管材料;不包括套管制作、安装所需的全部辅材。 双层铝箔软管;

  3.3.2乙供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辅材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甲方及监理认可。

  除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范围外的所有施工所需材料都由承包人负责。包括:制作风管需要的角码、扣条;大小螺栓、螺母、胀栓、垫片、油漆、稀料、各种支吊架的型钢、吊杆和木托;焊条;软连接所需防火绿帆布;各种型号减震器、减震垫;密封防火泥;风管连接所用密封材料;工人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安全用品及消耗品等等。

  4. 甲方人员及甲方责任:甲方驻工地代表:、全面负责工地的'管理工作,因为甲方出现的管理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依据甲方招标文件。

  5.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配合甲方代表全面负责工地的管理工作。因为乙方材料、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1甲方的权利:

  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发包方,在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处于主控协调地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对项目的总体安排,本着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原则,对各施工队伍进行协调管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的行为,均不损害、影响和限制甲方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工程发包方的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其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拥有的权益。

  6.1.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遵照履行本合同项下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义务。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变更、洽商等文件的确认。

  (3) 甲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及时到场,满足施工条件。

  (4) 协调处理乙方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甲方处获取工程款。

  6.2.2. 乙方的义务:

  (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 乙方应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乙方如发现设计不符合工程规范或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提请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不会因上述问题停止工作或追加费用或影响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和解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关于该项目及其工程的总体规划安排,服从甲方、总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体工程,乙方施工中应为甲方与相关单位及其他承包商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机构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总包或监理工程师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 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表及提供准确的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材料计划表提前10上交甲方驻场代表,其他设备计划表提前50天上交甲方驻场代表)。

  7. 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方能上岗工作。

  8. 乙方驻场项目经理如果不服从建设单位、甲方、监理的正确管理,甲方有权利撤销其驻场项目经理职务并对乙方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人民币5000-10000元的罚款。

  9.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真实的考勤表及工资发放签字表。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劳动合同书》(乙方确认的复印件)。

  10. 乙方负责进场后的设备、材料及安装完成后系统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成品保护单上签字确认。

  11.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及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提出额外要求。

  12. 应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在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3. 施工所需材料甲方按实际工程材料发生量给付乙方,如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所发生材料浪费量由乙方全部承担。工程发生的材料损耗量需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认可。

  14.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符合国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甲方单位要求,并能通过验收、合格。

  15. 现场管理:符合现场管理要求,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6. 工期管理: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独立承担违约责任。

  17. 合同价款及进度款支付

  17.1. 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单价合同,具体如下:

  (1)风管制作、安装人工费(含全部辅材,包括全部风口安装)计 元/㎡

  (2)风阀安装按风管面积计算

  (3)软连接制作、安装人工费(含共板法兰及全部辅材)计 元/㎡

  (4)静压箱安装人工费(含全部辅材)计最大边长≤3m的 元/个、最大边长>3m的 元/个

  (5)新风机、排风机安装人工费(含全部辅材)计 元/台

  (6)根据招标所述工程量,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7)所有报价均为不含开税票价格

  17.2. 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方式为:支票支付﹚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场费:合同总额10%¥元,(大写:¥ )

  2)工程项目设备及管道安装过程中,乙方按月进度上报工程量及进度款,甲方核实确认后支付乙方上报进度款的 50%。

  3)空调通风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总额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运行合格)签字并移交建设单位,且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5)剩余 5% 作为质保金,整体工程质保期为 贰年(质保期以竣工验收单签订日期始),质保期满贰年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息)。

  6)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以建设单位给发包方的支付时间、比例进行。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上报各种工程表格及签字流程表格。各种表格经项目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17.3.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7.3.1.

  17.3.2. 本工程所有的直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法定收费、风险。; 产品相关的包装、运输、装车、卸车、组装等的全部费用;

  17.3.3. 此外还应包含有采购、包装、贮运、保险、商检、验收、安装、调试、保修期内提供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服务及其它(培训商务往来等)、乙方技术人员现场管理费、调试费、免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

  17.3.4.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17.3.5. 进口材料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进口费用,乙方需确保按正常渠道入关。若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报关进口资料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

  相应责任及费用;

  17.3.6. 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

  17.3.7. 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将不获支持。

  17.3.8. 本合同价款中已涵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保护、雨季施工、抢工、超高、交叉作业、自行搭拆脚手架、施工场地的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安全措施费、按甲方要求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等。

  18.变更及增项内容经甲方签证后,乙方负责施工,并在甲方收到工程款后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给乙方。

  19.材料、设备管理:乙方全权负责,并独立承担责任。

  20.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最终确认,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支付款项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

  21.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按现场要求。

  22.工程质保: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为准。

  2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24.违约: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双倍赔偿。

  25.争议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