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饲料销售的合同协议书

孙小飞

关于饲料销售的合同协议书

  饲料销售合同(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供货方(甲方):_________

  定购方(乙方): ________

  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种类 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数量_____________质 量(%)_____

  单 价 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元)   纯净水度____________度_____________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要求:饲料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杂物,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4、经称重、验质后,每吨饲料扣除杂质_________公斤。如经乙方验证饲料所含杂质重量明显超过_________公斤的,超出的杂质部分应从总量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_____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 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

  七、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 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约定:_________。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  定购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饲料销售合同(二)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 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