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进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货价格
双方协商按乙方提供的产品供货价格表供货。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波动,乙方应及时将最新的供货价格表提供给甲方,并按最新的供货价格表供货。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交付和验收
1、甲方支付过货款后乙方应及时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三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5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5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签或重签。
八、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矛盾,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xxx中学
乙方:
甲方因学生食堂需要,委托乙方负责为甲方食堂提供 ,双方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所售给食堂,品牌价格公斤(吨)或按批发价下浮 %。
2、所售食品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效检测证明或售货凭证。
3、乙方要确保每日上午8时前送货,另行约定除外,如因延时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需承担责任,合同自然终止,前期货款甲方有权拒付。要对质量、卫生、安全负责;同时因质量问题无条件包退、包换。
由于乙方所送原料有以次充好或过期食品等原因,造成相关部门处罚或致就餐师生生病中毒等情况,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全部医疗费用。
二、 甲方责任、义务
1、 食品原料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发现问题乙方需及时退换。市场价指每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
2、
3、 验收后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原料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甲方定期与乙方结算(月结算)。
三、 此协议自20xx 年 8月 19 日至自 20xx年 8月 18 日终止 (试用期1个月,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退并终止协议)。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方(甲方):师宗县万胜米行
法定代表人:赵光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购买方(乙方):师宗县丹凤镇大堵完全小学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导致学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同批产品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4、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规格、数量的货,并保证质量,签订质量承诺书并交保证金共计:
5、乙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同类产品。
二、供应产品
皖鑫香米(25公斤袋装米);周南香米(25公斤袋装米)
三、价格
皖鑫香米(25公斤/袋):127元/袋;周南香米(25公斤袋装米): 127元/袋。
以上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不准擅自提高单价,若市场价价有浮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每次供货必须向乙方提供正规货物销售发票,填好相关的时间、数量、单价和总价并签名。
2、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结算当月货款,与双方凭证为依据,乙方不得拖延或赊欠甲方货款。
3、结算货款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统一发票,否则乙方拒绝向甲方付款。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终止时间到20xx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师宗县万胜米行 乙方(盖章):丹凤镇大堵完全小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据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GB2828-20xx》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物料包装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物料在甲方正常仓储环境下变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变质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 。
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经过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可以延期结款。
3.乙方向甲方开具货款的 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发票后,按约定的付款条例向乙方支付货款费用。(备注:
)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2.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4.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传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检验标准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供货协议书范本》出自:
甲方: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涂料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展示样板和产品介绍、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资料(所有权归乙方)供甲方使用;
2、 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向甲方设计师、业务员及工长讲解产品的基础知识、施工工艺、产品特点及优势,让甲方人员能够了解乙方产品以便推广;
3、 甲方在工程报价单和宣传资料中把该品牌该类产品的推荐品牌之一;
二、 供货价格:
1、 乙方按照双方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向甲方供货。如有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产品明细及价格见附表);
2、 由于乙方供货价格较低,因此乙方只对甲方公司签约的项目经理以开单形式销售。
三、 供货及结算形式:
1、乙方持提货单至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款手续,结款周期30天/次;
2、乙方每月10号及25号分两次到甲方财务部门对帐,并在当月底前结款。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货结款额返作为广告支持;同时双方约定以半年为单位进行累计,当上半年累计购货金额达到元或下半年累计购货金额达到元时,乙方向甲方追加该半年销售金额作为广告支持;当上半年累计购货金额达到元或下半年累计购货金额达到0元时,乙方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向甲方追加该半年销售金额作为广告支持。
3、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材料发票。
四、协议履行中问题的处理办法
1、由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上引起用户投诉,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失;
2、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异议,以相关法规认可的当地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为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六、协议书条件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双方确认的有关价格调整的文件和其他补充条款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效力自动追溯至本合同的全部有效期。
七、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起到日止。如本协议与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有不符之处一切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身份证号:
电 话:
签约时间: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跟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跟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跟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跟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跟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跟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跟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跟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跟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跟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跟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跟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跟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跟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跟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跟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跟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跟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跟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跟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跟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跟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跟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跟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甲方(购买食品方):宜宾会馆
乙方(单位供货方):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乙方(个人供货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种类、数量、价格、期限。
1.1供应食品种类为:
1.2乙方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用量为准(或者xx克.袋.件.公斤/天.旬.月.季.年左右)。
1.3供应食品价格为:xx元/克.袋.件.公斤
1.3.1如乙方调整食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乙方降价则由乙方补偿甲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1.4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满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协议使用乙方供应食品的同类品牌。甲方做到按时结算货款。
2.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通知的食品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甲方验货入库。
2.3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数量问题及2.3.1条问题食品,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3.1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4如因乙方所供食品出现2.3条及2.3.1条问题引起甲方与消费者的纠纷,或者对甲方工作人员或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乙方除承担本协议第四条违约责任外,另行给付甲方商业声誉负面损失费5-10万元。
2.5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相关资料的盖章复印件留存于甲方处备档。
2.5.1乙方在供货时应随同供应食品提供该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第三条货款结算。
3.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愿意实行“滚动式月结”的方式进行结帐,即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当月的供货款,于次月15号由乙方与甲方核对帐目,于次月20号结算付款。
3.2乙方承诺向甲方所供食品的价格为同等条件下市场最低价格,如果超过市场最低价格的5%,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惩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最低价格下浮10%结算乙方货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除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后,承担违约金元。
4.2守约方根据对方违约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供应本协议食品,或者中止对方的供
货资格。
甲方:宜宾会馆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二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