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协议书3篇
打井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一、井深81米每米元 ,合计 元。
二、甲方扣除井费 元,石英沙,扣收 元 。 土工布 元。
三、下井用其他用料乙方负担竹片铁丝水泥电费 元。
四、村内调解甲方负担。
五、架子上一切安全大小事故由乙方负担。
六、资量井深达80——81米井坏了,由乙方负担。
七、打完井后场地清完丢下物资扣除乙方款。
八、甲方总共 眼限期阴历 日完工完不成 眼不予结账特除情历外。
九、结账方法甲方付给乙方于支每眼一结算支款完工前五天以上完工款结算清。以上条件双方互相遵守甲乙方谁违约谁负担后果。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打井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
在马街小学新校址甲方指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勘测选定。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水井壹眼。
2、尺寸要求:井管外径:150CM ; 井出水口径:120CM,护壁15CM。
3、材料选用:护壁为钢筋水泥预制管。
4、技术要求:保证枯水期正常用水,出水量为1立方米/小时以上。
5、施工中若遇见大石块、淤泥等特殊地质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6、按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开挖水井所用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即日起日历天数天, 年月日前交工。
五、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钢筋水泥护壁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首付工程款80%给乙方。
2、完成验收交付后甲方试用半年,若再无问题,在2010年11月份付清剩余20%工程款。
3、工程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六、其它约定
1、若打水失败(未出水或中途停工)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打井用电由甲方提供。
七、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井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双方签约: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章):
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章)
打井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汤阴县菜园镇等四乡镇土地整治第二年度项目第三十六标段农田用机井工程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负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中标的汤阴县菜园镇等四乡镇土地整治第二年度项目第三十六标段部分机井工程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包工包料、保证质量、自负盈亏,包括基坑开挖及抽扬水,派人下管、下料、看架子及一切材料和成井后清场恢复等。
二、乙方应保证井管质量,提供符合本项目规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井管及有关资料,井管为无砂砼预制管,内径为400mm,外径为500mm的实管和花管,滤料采用优质米石,钻孔孔径不小于750mm。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打井所需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展开工作。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无故停工,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因打井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电费)由乙方承担,且不得向村委会、村民索要任何财物。
四、经过双方协商,打井工程承包价格定为每米元 (小写: 元),每眼井成井深度必须达到60米,同时出水量达到设计要求,成井后,在上级单位或监理测井深时,如达不到60m,甲方有权按实际井深米数的双倍处罚施工方,即乙方。也就是差1米达不到60米,甲方扣乙方2米的工程款。
五、乙方负责挖扬水坑、抽水、电源、水源、下滤石下管等协调工作,甲方不再过问;成井移交前的维护及看护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打井期间应做到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包括由此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等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不管多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付款方式:甲方要在乙方打成2眼井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每个井架付预付款,每眼井4000元整,在甲方收回第一批工程款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量80%的工程款,依此类推,在工程经省、市等上级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标段扣乙方6500元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
八、协议未尽事宜,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双方协调解决。 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将以此协议为依据由法院判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
乙方:
我公司承包的`汤阴县菜园镇等四乡镇土地整治第二年度第三十六标段机井工程,项目区包括梁儿寨村、岳南村、岳北村、冯家巷、任固五街村、为了更好的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任务,本着安全施工、责任明确的原则,将本标段的部分打井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双方就安全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在施工中乙方应做到:
1、安全用电:施工中,不得将电缆所有接口的部分置于潮湿或有水的地方,开关闸刀不得放在地上,应将其架空,保证安全、正常通电。
2、安全施工:施工时做到按施工要求规范施工,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正确操作钻机等施工机械。
3、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得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冲突。
不论乙方使用多少钻机施工,都应保证按施工规范做到安全施工,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包括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等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不慎反生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不能向甲方索要任何财物,也不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更不能
上访该项目承建单位,如因乙方不履行该协议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不管多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将以此协议为依据交由法院判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