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吕某
女方:尤某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因夫妻性格不合,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1、双方婚后于20xx年4月5日育有一女,取名为吕小某。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女儿吕小某方抚养权归男方,由男方负责抚养。
2、男方承诺无需女方向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一切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经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女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分配。具体约定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于未来方舟仁郡X栋X单元X号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
2、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于 区 路 号 的门面一间,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参与分配。
3、机动车辆: 年 月 日购有汽车一辆,登记在女方名下,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该车辆归男方所有,女方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月之内配合男方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4、涉及以上房产及车辆的贷款由男方个人负责偿还,女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男女双方无其他共同债务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均充分了解,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存一份。
男 方: 女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