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入住XX员工宿舍必须遵守并服从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条 乙方在上班时间不允许私自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若未经申请私自回宿舍,造成不良后果产生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三条 乙方在未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征得批准的情况下,不允许带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更不允许私自留宿任何人员住宿。乙方如有违反, 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住宿资格。
第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宿舍,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宿舍内禁止使用燃气、燃煤、煤油等明火设施,不允许私自搭拉电线,违者将没收设备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五条 住宿人员要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晚上23:00以后,不允许宿舍之间互串, 24:00后宿舍内所有的灯光必须关闭,如属加班可适当延长时间。
第六条 宿舍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予以警告或经济处罚;喝醉滋事,打架斗殴者,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第七条 住宿人员晚上外出不能超过凌晨1点钟回来,连续三次超过1点钟回者,取消住宿资格,且员工在外发生任何事情,公司概不负责。
第八条 公司门禁时段:公司大门在23:00——凌晨7:00关闭,在关闭时间内进、出园区的员工必须在保安处登记,超过23:00回公司的按相关制度处理。如果加班时间超过22:30而需到外宵夜的请必须在保安处登记,登记后可延迟回园区的时间。(假期期间可延迟但必须在保安处登记且不影响他人休息)。
第九条 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外出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乙方在非假期需在外住宿,应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一个月内非假期外宿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入住申请。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及休息环境,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2、住宿员工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入随手锁门,禁止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钱财。
3、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和调换床位,不经他人允许不得乱动他人财物。
4、不准随意挪动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公共财产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及损失赔偿。
5、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不准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及乱拉电线等违反消防规定等行为,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各种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吵闹,做到礼貌待人、文明住宿。
7、禁止乱扔杂物,搞好员工自身及宿舍内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房间时关闭所有电源,避免造成浪费,不留安全隐患。
9、对危及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行为、动向,有制止、揭发、汇报的责任。
以上各项规定,请员工自觉遵守,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除通知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给予50至200元罚款。如造成本人、他人、国家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者,除追究其本人行政责任外,将报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