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女方: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方于19xx年6月份认识,于20xx年4月20日结婚,婚后于20xx年生育一女儿名陈希,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费及探望权
1. 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女方作为女儿抚养费。帐号为: 户名: 开户行:
2. 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5号前一次支付人民币15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帐号为: 户名: 开户行:
3. 方式,如果男方以上两种都未负责,则视为男方放弃以下权利(放弃探视女儿权利,以及女儿以后赡养的权利,并且老死不往来。)
4. 以上1.2.两种其一(达标)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探视女儿。
5. 女儿户口跟随女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处理
男方从未给过女方存款,双方两地分居长达四年之久,所以双方无任何共同财产、债务事项。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定期履行支付款项,应付违约金(按50%收取)
五.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之日生效,双方各一份,留一份存档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应到未违约人当地法院仲裁或协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坏均有违约人承担。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协议人:, 男,19xx年10月28日出生,住东阳市兴平西路25号。
协议人:, 女,19xx年11月02日出生,住东阳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8月23日生育儿子潘一禾。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xx与xx自愿离婚。
二、儿子xx由男方抚养,
三、男方有财产坐落在兴平东路25号房屋一幢,现协商归儿子潘xx所有。由于儿子年纪尚小,可由监护人潘xx使用管理(但不得出卖)。等儿子年满18周岁,男方应立即无任何理由的将该房产转到儿子潘xx名下,否则男方应按当时的市场价赔偿给潘一禾。男方潘xx享有永久居住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xx可在任何时间探望儿子并可以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约定时间将孩子送回xx家。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时间: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女( ,19 年 月 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 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2)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 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 男方 女方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 女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 女方
(3) 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 冰箱一台、 洗衣机一台、 空调一台、 家俱一套、 组合音响 一套、生活日用品 件,总计约 元;
(4)银行存款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运营出租车,作价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
(5)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 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